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000,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240,0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000,000 股后可
享有分红权的股数 23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7,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折 算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 股 =47,000,000 元
/240,000,000 股*10 股=1.958333 元。
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1958333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现有
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35,000,000 股
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47,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参数
算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 股 =47,000,000 元
/240,000,000 股*10 股=1.958333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58333 元。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58333 元/
股。
公司后续会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 37 层)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