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125,9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
有 总 股 本 218,430,000 股 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股 份 3,125,900 股 后 的
分红总额=215,304,100股×1.00元/10股=21,530,410元(含税)。
利=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1,530,410元/218,430,000 股*10股
=0.985689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5689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
目 前 ,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3,125,900 股 , 按 照 公 司 总 股 本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
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
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姓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2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持价格承诺如下:
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
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
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125,9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0.985689元计算(每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1,530,410元/218,430,000股*10
股=0.985689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
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5689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东路1号
咨询联系人:石卉
咨询电话:0632-5201266
传真电话:0632-5201988
八、备查文件
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