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2 18: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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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036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9,671,91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9,671,91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59,671,91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9,671,91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同意股数 59,671,91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股数 59,671,91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股数 59,671,91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四)   《关于公司 2025   4,082,880   100%     0        0%      0         0%
      年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娅、武娇利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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