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龙电业: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2 18: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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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769
      股票简称:祥龙电业
    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目 录
关于制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9
 一、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15:00
 二、会议地点: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等。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来宾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参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股份数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依据有关规
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相
应参会凭证。未携带有效参会凭证者,公司有权拒绝其参会。
  二、为保证会议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
予以制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在股东会
召开过程中,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环节。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
应向公司工作人员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议案一
各位股东:
                             )董事
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秉持专业务实、稳
健发展的理念,切实履行自身职责,高效落实股东会决议,扎实推进
经营发展各项工作,为实现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现
将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相关材料,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进行认真研判,
以严谨负责的态度作出科学决策,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障公
司稳健经营。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专门委员会委员立足专业视角,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细致研
判,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设性意见,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与可行性。
  (三)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要求,全面落实股东会决策部署,明确股东会决议的具体执行部门和
责任分工,确保公司重大决策落地见效、执行到位,切实维护股东会
权威,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5 年经营情况
临多重不利因素影响。面对复杂形势,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
效”工作总基调,聚焦供水、建筑两大主业经营,深度融入区域发展
大局,精准施策应对市场变化,主要财务指标实现连续七年增长,经
营态势保持稳中向好。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156.40 万元,
净利润 1,902.53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7.70%、48.48%。
   主业攻坚破困局,营收增长显韧性。供水业务:作为公司支柱产
业,供水业务面对区域市场竞争加剧、源水水质波动等多重挑战,公
司秉持“市场导向、客户至上”理念,实施精准营销策略,管理层带
队走访重点客户,深入对接客户核心需求,凭借优质服务与专业能力,
在重点客户供应商绩效评估中获评 A 级,巩固了供水业务在区域市场
重点项目的主供水源地位。推进精细化运营管理,实施节水提效专项
举措,严控管网漏损与辅料消耗,管网漏损率从 4.4%降至 3.4%,辅
料消耗同比下降 30%,单位运营成本显著降低,实现运营效率与经营
效益双提升。建筑业务:坚持“项目为王、安全为基”的工作方针,
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管控,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实
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积极应对行业调整压力,主动适应行业
发展趋势,动态跟踪行业政策变化。以 EPC 总承包模式成功中标区域
外市场工程项目,实现区域外市场突破性发展,区域外市场收入占比
大幅提升,建筑业务收入结构得到显著优化,2025 年建筑收入同比
增长 16.35%。
  管理精益提效能,人才赋能强根基。管理体系升级:公司坚持以
治理规范化、内控精细化为重点,持续推进治理结构优化与内控体系
建设。有序完成监事会取消工作,平稳推进组织架构调整,理顺内部
管理权责。聚焦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系统制订及修订《公司章程》
                            《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二十二项制度,覆盖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等关键领
域,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管控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深化公司
内部管理改革,细分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建立“周跟踪、月考核”工
作机制,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入围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内控最佳实践案例
评选。人才队伍优化:坚持“引育并举、优结构、提能力”原则,通
过外部精准引进与内部竞聘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补充财务领域高级专
业人才,提拔年轻化、专业化中层管理干部,持续优化人才梯队结构;
强化全员专业能力提升,常态化组织业务专项培训,举办职工劳动技
能竞赛,确保员工学习实效,持续夯实人才支撑。
  项目攻坚谋长远,创新赋能促发展。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供水厂
三期工程聚焦防洪评价审批、管道迁改等核心难点,精准施策、攻坚
克难,顺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为后续投产运营筑牢坚实基础;有序
推进供水厂配套管网及相关设施建设工作,持续完善供水基础设施布
局,进一步夯实业务发展根基。技术创新成效突出:持续加大研发投
入,升级智慧水务平台,实现制水全流程实时监测与精准调控,故障
响应时间从 20 分钟压缩至 5 分钟,大幅提升运营效率;主导研发的
《基于 TRIZ 理论的工业供水波动工况智慧调控方案》荣获武汉市创
新方法大赛二等奖、湖北省创新方法大赛三等奖。绿色转型迈出步伐:
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与专业光伏企业达
成战略合作,规划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预计年发电量可达到较大规
模,满足供水厂部分用电需求,有效降低每年碳排放总量,实现经济
效益、环保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2026 年经营计划
十载的里程碑时刻。站在承前启后的历史交汇点,公司将始终秉持“稳
中求进、守正创新”的理念,积极拥抱市场变化,在变局中育新机、
于危机中开新局,抢抓世界级存算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的重大机遇,
统筹推进主业提质、科技赋能、治理优化、管理提升等重点工作,持
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十五五”长远发展筑
牢根基。
  一是深耕核心主业,夯实经营发展根基。供水业务:重点抓好项
目落地与运营优化,确保三期工程按期投产,新增 8 万吨日制水产能;
加快推进供水厂配套管网及相关设施建设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
对接高端制造业用水需求,推动高端制造业供水专管项目落地;持续
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管网漏损等关键运营指标保持行业先进水平。
建筑业务:紧扣区域发展政策导向,聚焦建筑行业发展新趋势,加大
市场开拓力度,力争建筑业务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加强应收账款与
工程回款管理,明确回款责任、优化回款流程,持续改善经营现金流
质量;稳步推进业务模式升级,逐步向智慧建筑综合服务商转型,向
区域项目建设“主力军”转变。
  二是聚焦创新驱动,加快建设智慧水厂。立足业务发展实际需求,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重点推进智慧水务领域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深
化智慧水务平台实操应用,拓展水质、管网、设备等多场景智能监测
功能,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智慧水务示范项目。有序推进“祥
龙智净科创水务中心”规划建设,聚焦深度水处理等核心技术开展研
发与应用,切实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经营优势,持续提升技术竞争力与
品牌附加值。
  三是优化治理体系,提升合规运营效能。以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为抓手,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细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流程,
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规范性与合理性。严格落实内控
管理相关要求,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排
查内部管控薄弱环节,防范化解各类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稳健发展。
  四是深化精益管理,激发组织内部活力。围绕“赋能、增效、控
险”核心目标,系统推进内部管理优化,动态调整组织架构与业务流
程,减少管理冗余,提升决策效率;实施“关键人才赋能计划”,加
强核心岗位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围绕公司战略
夯实人才支撑。健全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激励约束体系,强化责任意
识与实干导向,弘扬“创新、务实、担当、共赢”的价值观。
  站在上市三十载的新起点,面对“十五五”开局的新征程,公司
董事会将牢记使命、勇担重任,带领全体员工以实干践初心,以创新
谋发展,始终锚定年度工作目标,坚决落实年度工作部署,奋力推动
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各位股东: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02.53 万元。截至 2025 年
利润为-6.61 亿元。
  鉴于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陈丽红)
各位股东:
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积
极出席各项会议,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丽红,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
士生导师。2000 年获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会计系管理学学士学位,
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行
业标准制定专家,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起草组成员,
审计准则英文版审核组成员,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湖
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首批),湖北省审计学会副秘书长,美
国休斯敦大学访问学者。本人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会计与审计研究,
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40 余篇,出
版专著 2 部,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青年基金。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本人出席会议的
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会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议
陈丽红    5     5     5     0    0      否       0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
员会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全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财务状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作为召集人主持年报审计沟通会,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年审重点问题、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
沟通,对审计关键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在出席股东会和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期间,围绕公
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行业情况等方面与中小股东进行深入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等各项会议,年报审计
期间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持续沟通,现场调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不
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公司事务。报告期内,
本人同公司保持了顺畅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公司充
分保证了本人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不存在妨碍
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是正常经营业务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无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完
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
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对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进行了仔细审查,
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考
核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持续深化
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
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昆鹏)
各位股东:
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积
极出席公司各项会议,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昆鹏,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01 年获华中科技
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士学位,2006 年获南洋理工大学系统工程
与管理博士学位。本人长期从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和运作战略方面的
研究、教学与企业咨询工作。研究工作发表于国内外主流学术期刊,
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湖北中烟、河南中烟、长江电力、武汉烟草等
企业提供供应链体系设计、数字化转型、集中采购、物流整合等方面
的咨询服务。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述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本人出席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议
李昆鹏    5     5     4     0    0      否       1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全部会
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切实维护了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出席股东会和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期间,围绕
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行业情况等方面与中小股东进行深入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等各项会议,现场调研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不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
公司事务。报告期内,本人同公司保持了顺畅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公
司的经营动态,公司充分保证了本人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
要的条件,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是正常经营业务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无被收购事项。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考
核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持续深化
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
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翔)
各位股东:
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积
极出席公司各项会议,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翔,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合材料与工程系
副教授。1993 年获武汉工业大学复合材料专业工学学士学位,2000
年获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工学硕士学位,2008 年获武汉理工大学材
料学工学博士学位。本人主要从事高性能聚合物基体、聚合物基复合
材料制品及结构研究、功能及智能复合材料研究。在复合材料原材料、
制品及结构、制备工艺与设备、测试技术方面,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
工作能力。作为负责人主持了国家级项目 2 项,基金项目 1 项。发表
多篇学术论文,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兼职技术
专家。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述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本人出席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议
王翔     5     5     4     0    0      否       1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其中提名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全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财务状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参加年报审计沟通会,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年审计划、年审重点问题、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沟通,对审
计关键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切实维护了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出席股东会和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期间,围绕
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行业情况等方面与中小股东进行深入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等各项会议,现场调研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不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
公司事务。报告期内,本人同公司保持了顺畅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公
司的经营动态,公司充分保证了本人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
要的条件,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是正常经营业务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无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完
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
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对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进行了仔细审查,
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
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持续深化
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
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 投资金额
  投资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内
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三) 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类型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
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债券、股票等。
  (五) 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优先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投资理财产品,但不
排除因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济周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
险等导致理财产品收益不确定。
  (二)风控措施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
充分的预估与测算,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将按照内控制度规定和董事
会关于本次委托理财的授权内容,严格管理投资理财全流程。公司已
组建投资理财专业团队,在购买前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研判,购买后
及时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
将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公司的投资理财交易将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
核算。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
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
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
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
                            ,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11 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
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
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
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 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义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安硕信息、八菱科
技、海峡创新、祥龙电业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秀文
  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
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
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安硕信息、钱江摩托、绿地控股、力合科技、
洪通燃气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
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
定。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业务的复杂程度以及
需要委派的人员情况等综合确定。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 44.5 万
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3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0 万
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六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董事梅先锋、彭振宏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税前,人民币万元)
董耀军       董事长、总经理                    40.80
梅先锋         副董事长                         -
彭振宏          董事                          -
王凤娟     董事、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32.84
陈丽红         独立董事                         6
李昆鹏         独立董事                         6
 王翔         独立董事                         6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事津贴为 6 万元。2026 年度,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按其所担任具体职务领取年薪。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等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确定,绩效薪酬根据
个人履职情况、公司业绩等确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八
        关于制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请各位股东审议。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
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
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
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
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和总会计师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
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董事会对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
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
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标准根据
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市场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如差
旅费、调研费等)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任管理职务的薪酬标准执行。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50%。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
,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
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员工的薪
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
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
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收入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
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
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
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
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
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
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如工作细则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议案九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祥
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拟提名董耀军先生、胡俊文先生、
彭振宏先生、王凤娟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附后。
  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耀军先生:57 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历
任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武汉祥龙电
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武汉祥龙电业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胡俊文先生:59 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武汉祥龙电
业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武汉国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现任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彭振宏先生:55 岁,本科学历,审计师。历任武汉祥龙电业股
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副科长、科长、副部长。现任武汉祥龙电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投资发展
部部长。
  王凤娟女士:41 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
历任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副部长、部长;共青团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现任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议案十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祥
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拟提名滕锐先生、郭俊杰先生和桑
稳姣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请各位股东审议。
  滕锐先生:51 岁,法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
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常务副秘书长、华中科技大
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办公室主任、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立法
研究基地执行主任。
  郭俊杰先生: 37 岁,金融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职于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桑稳姣女士:52 岁,民盟盟员,工学博士,武汉理工大学土木
工程与建筑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
程与建筑学院市政工程系副主任,曾挂职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副主任、
武汉市洪山区建设局副局长、咸宁市住建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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