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株
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株洲华锐精密工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
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二、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
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
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
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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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
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为监票
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股东会对提案进行
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
人宣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
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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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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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21 日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六)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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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听取《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九)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十)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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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备忘录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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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拟定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工作情
况进行总结,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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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格按《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切实
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勤勉尽职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
展。
现将董事会本年度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技术研发及市场拓展,经营业绩稳健提升。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664.52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 74.50%;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492.51 万元,与去年同
期相比上升 77.28%。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主要系:1、报告期内,下
游需求回暖,同时公司产品性能不断提升,品类日趋完善,渠道稳步开拓,产销
量同比增长;同时针对报告期内碳化钨粉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公司相
应采取涨价措施,产品整体销售价格有所提升;2、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积极
践行提质增效行动,加强费用管控,另一方面伴随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
公司期间费率有所下降。
公司一直秉承“自主研发、持续创新”的发展战略,专注于硬质合金数控刀具
研发与应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加强研发队伍建设,引进高端
技术人才,深化产学研协同机制,推动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 74 项,其中发明专利 36 项,报告期内共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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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工艺。在产品创新方面,公司不断丰富产品品类、推陈出新,成功发布 U 系
列不锈钢车削刀具、青锋系列金属陶瓷刀具、H 系列整体硬质合金立铣刀等新品,
满足难加工材料高精度、高效率切削需求。同时,公司推出华锐“智加”工业软件,
通过高精度传感器与 AI 算法的结合,实现切削全程动态监控,公司综合金属切
削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为开拓市场采取多措并举策略,持续优化升级“经销+直销”
双轮驱动销售体系,全面推进产品宣传、渠道建设、客户服务及销售团队的数字
化与专业化转型。公司积极参与国内外重要展会及行业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品牌
技术影响力与产品推广效能。公司坚持以客户为导向,聚焦客户需求与响应速度,
在强化经销网络的同时,着力加大直销团队建设与重点客户开发力度,促使技术
研发与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并与国内一些重点行业重点客户达成合作。此外,公
司提速布局海外市场,完善海外渠道,提升属地化支持能力,2025 年度公司实
现海外营收 6,649.88 万元,同比增长 33.25%。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精益管理与数字化转型,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强化
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与考核体系,构建“内培+外引”的人才培育体系,
组织专业培训课程,提升骨干人员的管理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
司运作,顺利完成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补选工作及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工作,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有效性;同时,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畅通沟通渠道,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水平的完善与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高效推进多项资本运作举措,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进一步优化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
票流动性。2026 年 1 月,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此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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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已于 2025 年 11 月完成相关发行工作,募集资
金总额 2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公
司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
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5 年 1 月 7 日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5 年 2 月 18 日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
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2 月 25 日
关于不向下修正“华锐转债”转股价
格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8 日 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
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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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的议案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
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5 年 6 月 18 日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5 年 8 月 14 日
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
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
发行数量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5 年 8 月 29 日
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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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
关于设立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10 日
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30 日
案
关于“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5 年 11 月 25 日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5 年 12 月 1 日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
关于实施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5 年 12 月 30 日
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
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事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权利和义务,
积极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相关会议,为公司建言献策,发挥了其在战略、
业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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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
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三、2025 年度经营计划
公司将继续加大优势产品推广力度,积极参加国内外大型高端装备制造展,
全面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国内经销渠道布局,有计划的针对大
型产业集群周边进行经销商布局,让公司的产品和技术能进一步贴近机械加工终
端用户需求,与各产业集群进行深度融合;完善海外流通经销商布局,提升产品
海外认知度,为公司未来参与国际竞争打下基础;同时随着公司产品品类的完善,
综合金属切削服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推进与国内一些重点行业重点客户达成战
略合作,推出定制化的整体切削解决方案和应用服务。
公司目前在硬质合金数控刀具领域形成较为完整的产品技术体系,开发了数
控刀片、整体刀具两大品类产品,具备了为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精密模
具、能源装备、工程机械、通用机械、石油化工等高端制造业提供产品和技术服
务的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通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水平;同时加强
和科研院校的紧密合作,建立校企联合合作平台,提高公司的基础研究水平。公
司一方面将持续不断加大对基体新材料、新涂层技术的基础研究工作,另一方面
将不断加大对整体刀具、工具系统、精密复杂组合刀具等新产品的开发力度,提
升产品综合性能,向客户提供切实可靠、高性价比的切削刀具。公司将通过一系
列技术强企计划,实现在数控刀具方面的整体实力接近或达到日韩刀具企业水平,
进一步缩短与欧美刀具企业的技术差距。
人力资源是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发展的基础,公司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
进相结合的原则。在引进外部人才的同时,加大内部人才挖掘和培养,包括对技
术、管理、销售服务方面人才的培养,也包括对一线操作员工的培养。以“适者
为才”作为人才选拔和任用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技术熟练、人员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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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人才队伍。
公司将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全
面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完善“选人、育人、留人、用人”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用
人机制。一是加快人才培养,重视继续教育和培训,完善人才激励、培训机制,
培育一批适应产业升级的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人才;二是努力营造人才成长的良
好环境,尊重人才、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
数控刀具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资金是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
争力与抗风险能力、保持产品及技术领先的重要保证。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
的实际需要,适时推出再融资计划,并在充分保证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多渠道拓宽融资渠道以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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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5 年各项
工作进行总结,分别撰写并向公司提交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四位独立董事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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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
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 年度;
三、薪酬标准:
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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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46,273,139.8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9,986,76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9,992,060.80 元(含税)。公司于 2026 年 1
月实施了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 56,141,007.00 元。因此,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16,133,067.80 元,占公
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2.22%。
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9,986,768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 39,994,70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39,981,475 股
(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
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
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
相关工商登记、股票登记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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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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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
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
计费用。
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
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
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
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
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
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90 人,注册会计师 1097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9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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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职国际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0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9.3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9.12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4 家,主要行业(证监
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30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 年度、2024 年、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涉及
人员 39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刘智清,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株洲华锐精
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家,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胡歆,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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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曾莉,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6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
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等因素确定。2026 年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
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交
股东会,请予审议。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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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扩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
子公司之间调剂。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5 亿元,在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
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
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该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具商业承
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保险理财、融资租赁、押汇、信用证等。综
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
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
司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
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最高额担保及适
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等)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配使
用额度,如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有新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该子公司
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授信期内新增的全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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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仅
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预计额度,实际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
方式、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正式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全权办
理上述担保相关具体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开展。公司对
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 编 号 : 2026-028 ) 已 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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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 2026 年经营发展需要,现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
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
上年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占同类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 本次预 实际
关联人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业务比 际发生金额
类别 计金额 发生
例(%) 发生的交易 例(%) 差异较大的
金额
金额 原因
向关联人
江苏刃锐行机械 预计业务
销售商品/ 7,000.00 100.00% 1,122.35 837.72 100%
科技有限公司 需求增加
提供劳务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为在某类关联交易类别中,公司与该关联方的发生额除以公司该
类关联交易的总发生额。
注 2:本次预计金额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注 3:表中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度预计 度实际发
异较大的原因
金额 生金额
预计金额系基于市场行情及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江苏刃锐行机械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初
提供劳务 科技有限公司 步预计,实际发生金额受客户
自身发展及实际需求影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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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工具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
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
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会
议及展览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刀具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锐精密持股 49%
产为 3,935.55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497.49 万元,净利润为-64.45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江苏刃锐行 49%股权,江苏刃锐行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刃锐行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目前公司与江苏刃锐行
的主要业务合作模式为公司向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此外,公司与其签署相关
协议,约定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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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主
要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历史价格或合理成本
费用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为维护双方利益,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业务发展需要而进
行的交易,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
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分析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
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产品已获得广泛的市场认可,产品种类在上市后进一步拓展,公司具备
持续经营能力,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不会因
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已于 2026 年
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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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锐转债”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开始转股,自 2025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期间,“华锐转债”累计转股
数量 6,418,567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为 93,568,201 股变更为 99,986,768 股,注册
资本由 93,568,201 元变更为 99,986,768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拟对《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
如下: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356.8201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98.6768 万元。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356.8201 万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998.6768 万股,全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I 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及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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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制定并实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并实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拟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及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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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
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实行固定津
贴方案,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及
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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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不再单独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
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第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对专门事项设
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组织,具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实施,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
价。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
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独立董事
及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自其任职之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
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止付追索与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
发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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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
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
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
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
公司经营情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
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确保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
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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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具体按照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
理职务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
根据公司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 2026 年度的预期
经营情况,结合了湖南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准,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可比上市
公司情况,经董事会充分比较和调研,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薪酬标准如下:
姓名 职务 2026 年度薪酬标准(税前)
肖旭凯 总经理 80.00 万元/年
李志祥 副总经理 58.50 万元/年
高江雄 副总经理 58.50 万元/年
丁国峰 副总经理 58.50 万元/年
段艳兰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58.50 万元/年
齐建波 副总经理 58.50 万元/年
实际薪酬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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