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一、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须知…………………3
二、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程…………………5
三、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7
议案 1: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 2: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2
议案 3: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3
议案 4: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5
议案 5: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6
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
案》…………………………………………………………………17
议案 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20
议案 8:
《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21
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22
议案 1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3
听取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4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一)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股东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
制定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
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金牌家居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
,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
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
四、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
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
意”、
“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画“√”表示,多选或
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五、本次股东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六、股东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本次股东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
项事宜。
七、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
态。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二)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 时 00 分
会议地点: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 190 号公司会议
室
会议主持人:温建怀董事长或其他合法主持人
见证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提请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 1: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薪酬
方案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听取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推选现场计票、监票人。
五、现场股东投票表决并计票。
六、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交流。
七、休会,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
八、复会,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 1: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证券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法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规范公司治理,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5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定制家居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周期,行业下行压力明显。
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市场新增需求显著收缩,行业整体增长
动能不足;叠加行业价格竞争日趋激烈,渠道碎片化、多元化,行业
整体盈利空间受到挤压,企业经营压力普遍加大。面对复杂严峻外部
市场环境,公司在董事会的战略引领下,秉持“长期、理性的乐观主
义”,以坚定的战略定力持续推进新零售、家装、精装、海外“四驾
马车”协同发展,并于 2025 年完成战略升级,构建形成以“一体两
翼四引擎”为核心的“大飞机”业务战略模型,为穿越行业周期、实
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锚定了清晰方向。
经营规模整体保持稳健,表现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同期实现净利润
要受以下因素影响:1)受房地产市场下行、终端需求偏弱及行业市场
价格竞争加剧影响,营业收入有所减少,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盈利
空间收窄。2)公司着眼长期发展,坚定对新零售、海外业务及飞流 AI
等未来增长引擎的战略性投入,相关前期投入短期内对利润形成阶段
性影响,但为公司把握未来发展机遇、构筑长期核心竞争优势奠定了
坚实基础。3)公司 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的费用化利息,
以及新建成都基地、红安极致供应链工厂以及海外卫星工厂形成的折
旧和其他费用增加,也给公司利润带来阶段性影响。
分渠道看:1)新零售渠道:新零售战略布局成效加快显现,实
现营收 18.44 亿元,同比增长 4.38%,成为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支撑。
收 7.99 亿元,同比增长约 26%。3)海外渠道:在国际形势复杂多
变、贸易壁垒持续存在的背景下,实现营收 2.97 亿元,同比下降
节奏放缓,造成美国区域业务出现阶段性承压,对海外业绩形成暂时
性拖累;除美国市场外,澳洲、加拿大、东南亚等其他海外重点市场
均实现正增长,市场多元化布局成效逐步显现。4)精装渠道:受房
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实现营收 10.11 亿元,同比下降 18.60%,短期
仍面临承压。随着新渠道布局的持续推进和红安极致供应链工厂的投
产,公司供应链优势与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将为精装业务后续
突破提供坚实保障。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
薪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章程以及规则制度拟定修订等重要事项。所有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均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各位董事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忠实、
勤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及授权事项。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
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
加股东会、董事会等各类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
异议。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通
过业绩说明会、策略会、电话交流会、接待调研、上证 E 互动等方式
与投资者保持常态化沟通交流,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
权。同时发布 ESG 报告,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传
递公司的长期价值主张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
《内部重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时,公司持续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环
境情形。
三、2026 年主要经营计划
是从“夯实基础”迈向“全速进击”的关键一年。公司将以“大飞机”
业务战略模型为引领,持续聚焦深耕“零售、家装、精装、海外”四
驾马车,进一步强化四大业务板块增长矩阵;以人工智能赋能与组织
效能提升为驱动,深化资源整合与战略协同,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努
力冲刺全年目标、为公司中长期战略落地奠定基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 2: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
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 3: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牌厨柜家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21,880,891.8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719,892,017.82 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和对股
东的合理回报后,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
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54,257,140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计派发现金红利 15,261,460.2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
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9.7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 4: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审计执
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
计意见,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 2026 年度审计
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 5: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
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 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
定公司董事 2026 年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在 2025 年度内的薪酬情况、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
际支付情况、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等,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 年
年度报告》
“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情况”中“(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变动及薪酬情况”及“(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中的
相关内容。
二、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
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 2026 年度公司董事
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含职工董事)
。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2026 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
/年(税前)
,按月发放。
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及考核,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再另
行领取担任董事职务的薪酬或津贴。
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
酬,不再另行领取担任董事职务的薪酬或津贴。
人民币 12 万元/年(税前)
,按月发放。
(四)其他规定
由公司代扣代缴。
职工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绩完成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综合评估确定。公司依据薪酬与绩效管理
相关制度开展季度、年度考核,并遵循审慎原则结算发放,同时预留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结算支付。
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 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牌公司”
)、成都金牌
厨柜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牌公司”
)、金牌厨柜澳洲
有限公司(Goldenhome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澳洲子公司”
)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江苏金牌公司、成都金牌公司承载公司主营
产品的重要生产任务,澳洲子公司承载澳洲市场开拓任务。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
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牌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成都金牌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澳洲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 2,000 万澳元(折合约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具体金融机构及对应的担保金额由江苏金牌公司、成都金牌公司、澳
洲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决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实施,授权
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 8:
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推动工程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工程代理商的共赢,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为符合条件的工程代理商在销售公
司产品时,为其向客户开具的投标、预付款、履约、质量等保函提供
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保证金质押等,担保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
工程代理商、客户要求决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约时
间,具体担保情况以公司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文件为准,授权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下
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信托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在前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
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议案 1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以
上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商业银行签署的授信
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
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商业银行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指定人士签署上述与授信相
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牌家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听取报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陈瑞)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
则,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8 月出生,博
士。曾任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助理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市
场学系副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金牌家居独立董事,欣贺股份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会
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否 情况
董事
独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董事 加董事会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陈瑞 是 13 13 0 0 0 否 3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未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5 年度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均投
赞成票。
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共组织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
了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 2025 年度各项议案均
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
话、邮件等方式了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
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结合自身专
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
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
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情况
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积极与中小股
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
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
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股东会会议前,公司能够
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
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
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
于增加与参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通
过审查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
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均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
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
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
公司披露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人同意续聘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
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现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九)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还按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按要求
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在维护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陈瑞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崔丽丽)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
则,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崔丽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5 月出生,
博士。曾任上海市互联网经济咨询中心分析师,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数字经济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牌家居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会
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独立 亲自 以通讯
姓名 参加董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 出席 方式参
事会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议
崔丽丽 是 13 13 3 0 0 否 3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未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5 年度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均投
赞成票。
委员,共主持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 2025 年度各项议案均
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
话、邮件等方式了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
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结合自身专
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
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
具体意见和要求,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情况
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积极与中小股
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
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
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股东会会议前,公司能够
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
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
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
于增加与参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通
过审查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
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均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
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
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
公司披露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人同意续聘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
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现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九)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还按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按要求
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在维护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崔丽丽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朱爱萍)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
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爱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2 月出生,
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现任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数字经济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金牌家居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否 情况
董事
独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董事 加董事会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朱爱
是 13 13 0 0 0 否 3
萍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未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5 年度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均投
赞成票。
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组织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
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 2025 年度各项议案均
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
话、邮件等方式了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
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结合自身专
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
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本人多次组织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
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情况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
积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
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
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股东会会议前,公司能够
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
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
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
于增加与参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通
过审查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
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均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
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
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
公司披露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人同意续聘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
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现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九)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还按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按要求
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在维护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朱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