嵘泰股份: 嵘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2 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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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
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式进行反馈,公司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单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及任职文件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为公司子公司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和河北力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不包括公司总部及公司其他子公司人员,也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
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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