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6-079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
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 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
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收到北京一中院下发的《通知书》,债权人北京国
丰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
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丰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
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
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法
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5-118)。
编号:临 2025-122)《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23)。公
司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之前(含当日)
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重整投资人,意
向重整投资人应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 17:00 之前按照招募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并缴纳报名保证金。
告》(公告编号:临 2025-149),公司、临时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
整投资协议》。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清偿完毕暨公司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45)《东方
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
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皓核字〔2025〕第 00001475 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通过第三方代偿、公司通过转让债权的方式,解决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东时转债”受托管理人并授权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
(如有)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东
时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64)。
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推选“东时转债”受托管理人并授权参与公司预重整及
重整程序(如有)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东
时转债”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90)。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披露的《“东时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7)。
了“东时转债”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未通过《关于“东时转债”
偿债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
发行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关于债券持有人可以以自身名义采取相关法律行
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披露的《“东时转债”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9 日、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
年 11 月 8 日、2025 年 12 月 9 日、2026 年 1 月 9 日、2026 年 2 月 7 日、2026
年 3 月 7 日、2026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
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
重整审计、评估等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风险提示
(一)“东时转债”到期无法兑付
“东时转债”已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到期,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无法兑付“东
时转债”本息。2026 年 3 月以来,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及货币资金状况,多
次披露关于“东时转债”即将到期无法兑付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对“东时
转债”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东
时转债”的后续处理,公司将在临时管理人的统筹下,力求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
最大程度保障“东时转债”持有人的权益。
(二)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
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
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
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