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2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
代表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波长光电”)于
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正式
成立。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黄胜弟、朱敏、唐志平、宋小安、李林峰(新任)
职工代表董事:刘建芬(新任)
独立董事:葛军、沈平(新任)、朱军辉(新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 9 名董事组成,任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2026 年 5 月 11 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已通过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核,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的数量
占比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
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含本公司任职),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黄胜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三)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黄胜弟(主任委员、召集人)、沈平、宋小安
审计委员会:葛军(主任委员、召集人)、朱军辉、刘建芬
提名委员会:沈平(主任委员、召集人)、朱军辉、朱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军辉(主任委员、召集人)、葛军、唐志平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
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葛军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唐志平(新任)
副总经理:宋小安(新任)、李林峰、朱泽凤
财务负责人:徐真伟(新任)
董事会秘书:胡玉清
证券事务代表:汪奎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二)其他说明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秘书胡玉清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
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未兼任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职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
证券事务代表汪奎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
履行相关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如下:
项目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玉清 汪奎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
联系地址
波光路 18 号 光路 18 号
电话 025-52657118 025-52657118
传真 025-52657058 025-52657058
电子信箱 huyuqing@wave-optics.com wangkui@wave-optics.com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总经理由吴玉堂变更为唐志平,根据《公司章程》第
八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吴玉
堂变更为唐志平。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以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及届满离任情况
宋小安先生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在本次换届完成后变更为非独
立董事;唐志平先生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在本次换届完成后将担任公司总经理,
不再担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吴玉堂先生以及董事、副总经理王国力先生
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本次换届后不再连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
任后,继续担任公司高级顾问职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顾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毛磊先生、季学庆先生因已在公
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本次换届后不再连任,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
何职务。
上述人员职务变动及离任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
会对吴玉堂先生、王国力先生、毛磊先生、季学庆先生在担任董事及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玉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670,350 股股份,通过持
有南京威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1.0987%股份;吴玉堂先生
配偶黄玉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72,340 股;王国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41,125 股股
份,通过持有南京威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094%股份;
毛磊先生、季学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玉堂先生、王国力先生、毛磊先生、
季学庆先生均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对
离任人员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促其遵守做出的相关承诺,其所持股份的
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吴玉堂先生、王国力先生、毛磊先生、季学庆先生承诺事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简历》
附件:简历
一、董事简历
职工代表董事:刘建芬,女,198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2 月就职于南通国贸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任项目负
责人;2005 年 3 月至 2005 年 5 月就职于南京波长电子有限公司,任文员;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12 月就职于南京波长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任销售助理;2008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销售助理、采购部经理等职务,现任红外事业部
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芬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南京威能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22,750 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447%股份。刘建芬女士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其他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附件《候选人简历》。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唐志平、副总经理
宋小安、副总经理李林峰)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附件《候选人简历》。上述人员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
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副总经理:朱泽凤,女,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1997 年 6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南京华新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品质管理工作;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11 月,就职于南京中铼光电有
限公司,担任品质总监;2013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品质部经理、品质
总监、激光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2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泽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南京威能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22,750 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447%股份。朱泽凤女士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胡玉清,女,198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4 月就职于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历任人事助理、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政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玉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南京威能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22,750 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447%股份。胡玉清女士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财务负责人:徐真伟,男,198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会计师。2010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成本会计、总账
会计、财务主管职务,现任财务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担任爱丁堡(南京)
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南京鼎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
事;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真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南京威能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9,100 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179%股份。徐真伟先生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财务负责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汪奎,男,199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主办、证券事务代表;2017 年 12 月
至 2019 年 8 月,于南京合纵连横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员;2023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职于公司证券投资部;2023 年 12 月至今,
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