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
让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让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转让主体: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基恒益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恒益 3 号”)。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荣股份”)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胡志微持有恒益 3 号 100%份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125,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37.09%;其中恒益 3 号持有公
司股份 3,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0.95%。
? 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家族资产规划,恒益 3 号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
月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的全部共计 3,200,000 股股份转让给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本次转让股份计划完成后,恒
益 3 号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 恒益 3 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胡志微转让股份,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之
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 本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若上述转让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转让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基恒益 3 号私募证
股东名称
券投资基金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3,200,000股
持股比例 0.9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3,200,000股
上述转让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例
胡志荣 115,470,000 34.2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胡志微 6,500,000 1.93% 胡志荣、胡志微系兄妹关
系
上海恒基浦业资 3,200,000 0.95% 与胡志微签署一致行动
第一组
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协议
恒基恒益 3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25,170,000 37.09% —
二、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基恒益 3 号私募证
股东名称
券投资基金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2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9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200,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2 日~2026 年 9 月 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家族资产规划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转让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转让方式、转让数
量、转让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恒益 3 号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24 个月内不予转让增持计划内增持的股份。详见
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9)。该增持计划于
本次拟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转让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转让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转让计划是恒益 3 号因家族资产规划需求进行的内部转让,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转让期间,恒益 3 号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
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
分实施本次股份转让计划,转让的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转让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转让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上述转让计划实施期间,公
司将严格督促相关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