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 002367 公告编号:202625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
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的聘任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6 名非独立董事(含 1 名职工
代表董事)、3 名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上述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
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且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刘向宁先生担任召集人。专门委员会成
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
及证券事务代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证
券部)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其中,
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董事会秘书吴贤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陆玲燕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3293967
传真:0512-63299905
电子邮箱:dongmiban@canny-elevator.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 号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经中心总经理沈舟
群女士因换届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经中心总经理,
但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舟群女士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1,125,000 股。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韩坚先生、郭俊先生因换届离任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亦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坚先生、郭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
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
董事会对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发展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附件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朱琳昊先生: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双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苏州市吴江区十
七届人大代表、共青团苏州市吴江区委副书记(兼)。2015 年至今服务于公司,
曾任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电梯事业部总经理、扶梯事业部总经理、总经
理,公司总裁助理、总裁;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苏州康力
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康力维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董
事;并担任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理事、中国电梯协会副
会长、苏州市电梯业商会会长、苏州市吴江区电梯行业协会会长等社会职务。
截至本披露日,朱琳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美娟女士与
朱琳昊先生为母子关系;朱琳懿女士、朱琳昊先生为姐弟关系;朱琳昊先生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朱琳懿女士: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
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10 年至今服务于公司,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
长、副总经理、采购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朱琳懿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美娟女士与朱琳懿女士为母女关系;
朱琳懿女士、朱琳昊先生为姐弟关系;朱琳懿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强永昌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
士学历,曾挂职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副局长、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
长助理、副院长、学位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复旦大学国际贸易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中国美国经济学
会理事、上海世界经济学会理事、Journal of Chinese Economics and Foreign
Trade Studies 编委会委员,公司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强永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
职要求。
朱玲花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会计师。2003 年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任财务部长、信息管理部部长、
管理副总监,监事、内审负责人、审计与监察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运营管
理部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江苏粤立电梯有限公司、江苏粤立电梯安装
工程有限公司、新达九龙(苏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披露日,朱玲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
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陈建春先生:1981 年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2003 年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任财
经中心副部长、财经中心部长、财经中心副总经理、监事、内审负责人、审计与
监察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经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陈建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
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独立董事简历
刘向宁先生: 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证券
事务代表,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审计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艾瑞
森表面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
董事、北京中科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刘向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任职要求。
夏永祥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
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就职于兰州大学经济系,历任
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1997 年 08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2010 年 9
月至 2017 年 1 月、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1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本披露日,夏永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任职要求。
张敏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
生学历,博士学位,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联合培养博士,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访问学者。2018 年 8 月至今,苏州大学商学院任教;先后担任苏州大学商学院
财政系讲师、副教授;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数字财税系主任、副教授,应用经济、
工商管理与会计专业硕士生导师。曾入选“苏州大学优秀青年学者”和江苏省“双
创博士”等人才计划。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区域经济、政府财税政策评估、企业管
理与财务行为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张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任职要求。
三、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崔清华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
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07 年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任文化及公共
关系部总监、职工代表监事、培训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战略与
品牌市场部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崔清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3 万股,通过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总经理朱琳昊先生简历、副总经理朱琳懿女士简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
建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王立凡先生:1978 年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1999 年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任
合同执行部经理、董事长助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苏州康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粤立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营销中心执行副总裁、康力幸福加装电梯(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前线运营中
心执行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前线运营中心总裁、四川康力维轨道交通设备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截至本披露日,王立凡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吴贤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曾任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事业五部副总经理、东吴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苏州君卓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天一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建工康力
电梯有限公司监事,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披露日,吴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
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陈振华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
学历,硕士学位。2011 年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任公司信息管理中心总经理、运
营管理部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前线运营中心执行总裁,苏州
康力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披露日,陈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 万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孟庆东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
任齐齐哈尔建华电梯厂工程师,苏州新里程电控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 年
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任公司电气开发部部长、子公司总经理、技术中心常务副总
工程师,现任公司技术中心总工程师。
截至本披露日,孟庆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5 万股,通过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
求。
沈舟群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
评估师、高级经济师。2005 年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财经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沈舟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2.5 万股,通过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陆玲燕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
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 年 12 月至今服务
于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披露日,陆玲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
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