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中国江西
二〇二六年五月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
议案七: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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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 2025
程》”)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
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
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
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
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
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
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
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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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
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
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
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
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
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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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园江西悦安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19 日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七)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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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议案七: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议案八: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听取《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八)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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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江西悦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
勤勉高效开展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运营。董事会就 2025 年度工
作情况,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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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拟制定 2026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岗位和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具体考核与薪酬发放实施机制
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和
履职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按月支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和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完成情况,按照月
度及年度进行综合考核;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授予权益。
以上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实施。涉
及任职人员已发放的薪酬与本方案存在差额的,由公司统一按本方案规定进行追溯调
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关联股
东李上奎先生、于缘宝先生、王兵先生、赣州岳龙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回避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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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薪
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 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人每年人民币 6 万元(税前);苏慧洁女士 2026 年 1 月领取的津贴,按独立董事年度
津贴 6 万元(税前)标准折算月度薪酬执行,自 2026 年 2 月起不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任期不满一年的,津贴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实施。涉
及任职人员已发放的薪酬与本方案存在差额的,由公司统一按本方案规定进行追溯调
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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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10 月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
“《治理准则》”),同时,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119,833,33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19,833,336 元变更为 143,800,003 元,总股本由
为持续符合《公司法》
《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公司本次注
册资本、总股本变更情况及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
订,并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托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
订版《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登记及根据工商登记机关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
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手续。修订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审定为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同时,根据《公司法》
规范运作》《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和实施如下内部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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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连贯性,并结合实际审计工作需要,公司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开展选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以下简称“德皓国际”)提供了参加公司选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殊普通合伙)
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材料。
经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拟续聘德皓国际为公司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实际业
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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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德皓国际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278,644,599.01 元。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 82,822,793.29 元。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如下: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28,760,000.6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4.72%。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的总股本 143,800,003 股计算,合计
拟转增 28,760,00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72,560,004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
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量。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
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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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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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授权有效期同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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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充实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
构的合作,提升综合授信储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68 亿元。同时,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宁夏悦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悦稀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其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申请信贷业务及融资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65 亿元,该等担
保额度可在前述三家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
际获得的授信额度确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以持有全资子公司的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质押等多种方式,具体担保期限及金额以届时签订的
合同为准。公司不收取上述三家公司担保费用,也不要求上述三家公司向公司提供反
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法
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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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悦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法定职
责,全面贯彻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稳步推进公司经营发展各项工作。同时持续优化公
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营能力。有效指导管理层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决
策,常态化监督公司运营状况,切实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稳定性。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行业政策调整、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压力与挑战,公司始终坚守主
业,持续深耕微纳金属粉体的研发创新与市场应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向
好,整体呈现营业收入增长、盈利质量不断优化、资产规模有序扩张的良好发展格局。
经营基本面稳健。盈利端表现较为突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82.28 万元,
同比增长 17.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899.95 万元,同比增长 18.75%,净
利润增速高于营收增速,充分体现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成本管控与运营效率有效提升、
主业盈利基础扎实。
资产规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0.7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8.81%,
资产规模持续扩大,为后续业务拓展与长远发展筑牢资本根基。
二、2025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维护以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为核心的公司
治理架构高效运作,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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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四大
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托专业能力分工协作,支撑公司日常决策科学化、专业化。董
事会始终秉持对股东会负责的原则,通过合规流程审慎审议公司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事
项,依法作出决策或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忠实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全年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通过 45 项议案。会议的通知、召
开及表决等全流程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召开及审议
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表决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
月 22 日 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通过
议
(一)《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届董事会
月 22 日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审议通过
议
(四)《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
案》
(四)《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五)《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第二届董事会 情况报告的议案》
月 23 日 审议通过
议 告》
《2024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
《2024 年度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 2025 年核心管理团队的激励方案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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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十一)《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十二)《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
(十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四)《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十五)《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十六)《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十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八)《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九)《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二十)《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议案》
(二十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
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二十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十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二十四)《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月 26 日 审议通过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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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期限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5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各议案均
第一次会议 月 16 日 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审议通过
(五)《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
(六)《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七)《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8 各议案均
第二次会议 月 26 日 审议通过
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10 该议案经
第三次会议 月 28 日 审议通过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二)《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12 各议案均
第四次会议 月 29 日 审议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6-2030 年发展战略目标和
规划的议案》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17 项议案,并听取《2024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股东会的召集、提案、出席、审议、表决、决议等方面均严格按照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等的要求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
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支撑公司经营发展。具体召开情况
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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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
(五)《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七)《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
(九)《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
东会 16 日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议通过
案》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三)《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四)《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十五)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四大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规范运作,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召开会
议、审议议案,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
审议通过 13 项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 11 项议案;战略委
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 1 项议案;技术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 1 项议
案。各专门委员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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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
月 22 日 审议通过
十一次会议
(一)《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三)《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四)《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第二届董事会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月 12 日 审议通过
十二次会议 案》
(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
月 26 日 审议通过
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月 16 日 审议通过
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月 26 日 审议通过
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月 28 日 审议通过
三次会议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表决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 2025 年 2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 该议案经
员会第六次会 月 22 日 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通过
议
第二届董事会 (一)《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薪酬与考核委 2025 年 3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议案均
员会第七次会 月 22 日 (二)《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审议通过
议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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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 2025 年核心管理团队的激励方案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二)《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
薪酬与考核委 2025 年 4 议案》 各议案均
员会第八次会 月 23 日 (三)《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审议通过
议 案》
(四)《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薪酬与考核委 2025 年 5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各议案均
员会第一次会 月 16 日 (二)《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审议通过
议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薪酬与考核委 2025 年 12 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各议案均
员会第二次会 月 29 日 (二)《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审议通过
议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表决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
月 29 日 议案》 审议通过
一次会议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表决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
月 29 日 的议案》 审议通过
一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报
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均按时亲自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无缺
席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内部控制体系
运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审议,严格核查、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情
况,切实监督董事会决议事项落实,对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发展战略、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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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审慎投票,决策过程中始终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推动了公
司的健康发展。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
全面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全年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共
实保障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搭
建与投资者高效沟通桥梁,具体包括:一是举办及参与 3 场业绩说明会、行业集体业
绩说明会,向投资者解读公司财务状况、展示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规划,及时回应投资
者关切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 32 场投资者调研活动,积极接待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及行业分析师来访调研公司,实地考察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核心竞争
力与业务布局;三是及时、有效解答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 168 条,回复率达 100%,
保障沟通渠道顺畅,提升投资者的满意度和参与感。
通过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工作,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
况和发展规划,有效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与认同感,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营造良
好的外部环境。
三、2026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略目标和规划”的首战之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忠实履行
法定职责,同时紧扣公司核心业务布局,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聚焦战略落地、强化监
督职责、夯实人才支撑、提升信披与投关管理、加速数产融合、优化投资者回报、践行
社会责任为核心,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稳步向中长期战略目标迈进。具体工作计
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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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筑牢规范化运营根基
《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核心治理制度,优化公司治理架构,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专门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杜绝权责交叉、管理真空问题,
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与公司发展规模、业务布局相匹配。
务特点组织专题培训,全面提升董事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组织董事参加行业峰会、标
杆企业交流活动,拓宽董事经营管理和战略决策视野,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专业
性和前瞻性。
提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激励考核机制的科学性,确保战略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的
决策与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高度契合。同时,优化内控执行效能,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
内控预警能力,定期开展内控评价与问题整改,有效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与合规风险。
(二)聚焦战略落地执行,多措并举推动业绩提升
深化微纳金属粉体核心业务布局,加快 2025 年折叠屏、磁流体悬挂、国防特种等
新兴领域布局项目的产业化转化,推动规划产能按期释放并实现规模效益,持续提升
高端产品占比与市场份额。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提升研发费用使用效率,完善核心
技术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充分释放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技术全面渗透研发、生
产、销售全链路,优化生产运营效率,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业绩稳步提升。
(三)提升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质量,畅通沟通渠道
持续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在合规披露定期报告与临时公
告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研发进展、新兴业务布局、战略规划落地等投资者关切信息的披
露,提升披露内容的可读性与针对性。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活动,及时
回复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同时拓展多元化沟通渠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及行业分析师的深度交流,精准传递公司发展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与认同感。
(四)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维护股东权益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财务状况,制定科学、可持续的投资者回报方案,平衡现金分
红与公司资本积累需求,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差异化投资需求,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法权益,构建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生态。
(五)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推动可持续发展
深化 ESG 体系建设,将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理念全面融入经营管理各
环节,提升 ESG 管理水平,优化 ESG 信息披露质量;通过聚焦绿色生产,降低公司从
采购、生产到运营全流程的环境影响,推动公司绿色低碳发展;通过主动参与环保、教
育、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强化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
公司社会形象。通过 ESG 体系优化,强化 ESG 方面风险管理水平与资源配置效率,增
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公司的投资价值。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一:《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分别撰写了《2025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现向股东会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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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二:《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薪
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公正
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经营业绩,公司结合实际情
况,拟制定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结构
(一)薪酬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特殊情形调整
制度》规定的“止付追索”情形时,公司可扣减或追回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
三、绩效考核体系
(一)考核主体
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本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
管理机构,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考核周期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月度及年度绩效考核评价。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业绩系数考核逻辑(即根据公司当年度的发展战略
重心确定公司层面的主要经营业绩的量化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目
标)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目标及月度绩效考核内容。具体考核评价程序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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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绩效考评机制执行。
四、薪酬发放
(一)发放规则
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评价确定。
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授予权益。
(二)其他说明
制。
并予以发放。
以上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执行。自 2026 年 1 月
案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