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
奥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对
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王志丹、董书源
(三)现场检查时间
(四)现场检查人员
王志丹、董书源
(五)现场检查手段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帝奥微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帝奥微
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
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帝奥微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主要制度、股东会、董事
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套会议资料、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内审部门的文件资料及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等。
核查意见:
帝奥微的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
履行职责;帝奥微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和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
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法》中规
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帝奥微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股东会、
董事会运作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帝奥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 2025 年 1 月 1 日以
来已披露的公告及报备材料,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合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报备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帝奥微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到目前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
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重点关注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查阅了帝奥微《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记录、银行对账单及往来明细账,
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
帝奥微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
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帝奥微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银行对账单,对大额
资金支付抽取了相关会计凭证、合同以及审批文件,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
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
帝奥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的关联方名单,查阅了公司的财务资料、关
联交易协议及相关决议文件,并与公司财务、高管人员沟通交流,对公司关联交
易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帝奥微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
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的征信报告,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
交流,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帝奥微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会议决议文件、银行对账单,对公司高管人员、
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沟通,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及实施过程符合公司相关
内控制度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帝奥微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合同
等,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负责人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了核
查。
核查意见:
帝奥微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
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
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公司应保持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高度重视,不
断加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持续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帝奥微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帝奥微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
机构与帝奥微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
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帝奥微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到目前在公司
治理、内部控制、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
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志丹 董书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