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芯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2 00: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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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芯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11日期间,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12.75元/股)的85%
(即10.8375元/股),触发“芯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
转股价格,并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一交易日起六个月内(即2026年5月12日起
至2026年11月11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芯能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146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55 号文同意,
公司 8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芯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79”。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
“芯能转债”自 2024 年 5 月 6 日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的起止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5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0 元/股。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芯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调整为
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芯能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0)。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芯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调整为
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芯能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截至目前,“芯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2.75 元/股。
  二、“芯能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
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
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
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
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
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一)前次触发决定不修正的情况
   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期间,因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12.75 元/股)的 85%(即 10.8375 元/股),触发“芯能转债”
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2025 年 9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一交易日起
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自 2026 年 3 月 26 日起的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后,若再次触发“芯能转债”转
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芯能转债”转
股 价 格 向 下 修 正 的 权 利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芯能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7)。
   (二)本次触发的情况
   自 2026 年 4 月 3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12.75 元/股)的 85%(即 10.8375 元/股),触发“芯能转债”的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四、本次不向下修正“芯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自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1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转股价(12.75元/股)的85%(即10.8375元/股),触发“芯能转债”的转股价格
修正条款。鉴于“芯能转债”剩余存续时间较长,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
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
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且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次一交易日起六个月内(即2026年5月12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如果再次触
发“芯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自 2026 年 11 月 12 日起的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后,若再次触发“芯能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芯能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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