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航股份: 《贵航股份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2 0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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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行使
职权、履行职责的行为,明确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报告制度
  第三条 工作报告制度。总经理应在年度董事会上以工
作报告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工作报告为年度报告,应由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讨论
通过。其中,年度报告应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
提交董事会,内容应包括:
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第四条 财务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向董事长报送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每季度向董事会报送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分析报告。
  第五条 突发(重大)报告制度。公司如遇经营中发生
的突发性事件或者重大事件、重大技安、环保事故或因自然
灾害、不可抗力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时,总经理应在知悉该
事件的当日向董事长报告,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报告,通报情况;在事件处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处理报告,通报处理情况。应报告的突发事件或
重大事件包括:
其他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第六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经常就公司生产
经营和资产运作的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或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总
经理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报告有关
工作。
  第八条 总经理应在总经理办公会后,及时将会议纪要
送达董事长。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贵
航股份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贵航股份规〔2021〕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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