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26-017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和管理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36号)核准,于2010年9月20日由主承销商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8.00元。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38,0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共 41,426,765.84 元 后 , 实 际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运资金(超募资金)509,973,234.1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0)6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成都银河磁体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成都银行同仁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进行了公告。2011 年 12 月 20 日、2011 年 11 月
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并及时进行了公告。
通磁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银河磁粉”),2012 年 9 月 17 日,公司、子公司、中
国建设银行夹江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
进行了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设完成通过验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13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对存放该项目资金的专户成都
银行同仁路支行账户(账号:01022010219309600010、01022043219309600011)进行了销户。
子公司按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对存放该项目资金的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夹江支行账户(账号:
信银行成都双楠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将该专户存
放的超募资金 1,366,398.80 元转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的超募资金专户
存放,并对中信银行成都双楠支行账户(账号:7412710182100003591)进行了销户。
资金专户的议案》。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
行专户的超募资金 59,615.03 元转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专户存放,并对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专户(账号:51001498408059988888)进行了销户。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
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销户。2026年5月9日,公司已将剩余超募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6510000010120100279950)进行了销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的监管协议已全部终止。
特此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