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2 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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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4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9: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1102 会议室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章启诚先生
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股东、来宾情况
  (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二、宣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会议议案
  (一)审议事项
  (二)审阅不作决议事项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五、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六、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见证意见
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
公司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二、为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
干扰会议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应当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需要在会议上发言的,应在会议召开两个工作日以前,向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电子邮箱:ir@ctsec.com)。股东在会前及会议
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通过书
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
  股东发言时应先说明姓名或代表的所持有的股份数量,股东发言主
题应与本次会议表决事项相关,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 3 分钟,
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由于会议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
按登记情况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登记过的股东均能在本次会议上发
言。股东发言顺序原则上按持股数量由多到少依次进行。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主持人将安排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
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股东会会议共审议 10 项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由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六、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同一股
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本次表决
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在表决议案时,未填、填错、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股东也可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仅对股东会多
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会,其
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表决或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投票申报,按照弃权计算。
  七、会议对议案表决时,由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八、本公司不向参加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会议的
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九、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予审议。
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年来,公司锚定“争创一流现代投资银行”
使命目标,纵深推进“137N”战略体系、“四型财通”建设,立
足“浙商浙企自己家的券商”新定位,“以客户为中心”重塑客户运
营体系重大改革,实施“百千万”助力浙商浙企专项行动,在助
力创新浙江建设、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展现财通担当,深化
塑造、进一步打响“选择财通 财运亨通”品牌。
     一、2025 年总体经营情况
亿元,同比上升 10.13%;归母净利润 26.32 亿元,同比提升
至 2025 年末,公司总资产 1614.12 亿元,同比增长 11.66%,归
母净资产 378.45 亿元,同比增长 3.96%。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
下:
     (一)聚力服务实体经济,彰显国企担当。公司立足浙江
省属金融国企使命,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在
服务全局上,坚定做好地方党委政府的金融服务主力军,与全
省 11 个地市合作实现全覆盖,区县政府合作拓展到 61 个,助
力实体经济直接融资 1662 亿元,连续 8 年获评“在浙金融机构
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优秀单位”。在龙头带动上,与省内国家
级、省级开发区密切合作,成功挂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19 家,
实现 11 个地市全覆盖。携手 20 多家金融机构,共建浙江省新
时代产融协同创新研究院,开展助企活动覆盖 200 余家企业。
以“链主”型龙头企业为抓手,打造了斯菱股份、博菲电气、民
生健康等一批“415X”产业集群服务案例。在共富探路上,在开
化、缙云等山区海岛县累计设立了 10 支共富基金,销售共富类
产品 665 亿元,全年举办投教活动 1740 场,覆盖投资者超 3400
万人次,首次获中国证券业协会投教评估最高“A 等次”。
  (二)聚力争创一流效益,业绩创新高。公司“投资+投行+
财富”三驾马车并驾齐驱,集团化作战效能创出新高。投行业务
多点赋能实体。债券业务领跑浙江,省内公司债(企业债)承
销规模蝉联省内第1,主要债券承销总额连续三年破千亿;科创
债承销规模较上年增长近3倍;财通香港境外债券融资超150亿
元。独家保荐港股主板IPO 1单,持续督导企业数量居全国前列、
省内第1。投资业务短板明显拉长。自营投资强化投研一体化支
撑,投资收益率稳步提升,为公司增收创利作出卓越贡献;财
通创新累计投资股权项目70个,累计认缴投资金额54.68亿元,
撬动投资金额超600亿元;财通资本基金管理规模突破1300亿
元,新设及扩募基金14只,全年完成53个项目投资,同比增长
加凸显。集团服务客户资产规模超1.4万亿,实现量质齐升。经
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长32.37%,融资融券业务净收入同比
增长29%。永安期货私募销售规模行业占比60%;财通资管资产管
理规模突破3300亿元,非货公募管理规模居券商资管前三;财通
基金定增中标规模行业第1,近四年累计12次问鼎权益类基金绝
对收益榜;财通香港离岸基金管理规模超260亿港币。
  (三)聚力守牢风险底线,促进安全发展。公司坚持统筹
发展和安全,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守住合规风控“生命线”。
持续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监督体系,深化“廉合”监督
机制改革,推动纪检巡察、合规风控、稽核审计等多种监督融
合贯通,形成权力事项、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三张清单,以精
准监督推动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填补了一批管理漏洞。重塑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全员合规管理,“廉合财韵”廉洁文化
浸润人心、融入日常,筑牢了全员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廉合财
韵”品牌入选中证协年度实践案例。
  二、2025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通讯表决会议 6 次,共审议、听取了 83 项议案或报告,包括定
期报告、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向下修正转股价等有关议案,
及时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决策;董事会还召
集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会和 3 次临时股东会,向股东会提交了
况如下:
司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优化内部决策流程,完善公司治理机
制,确保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
理相统一。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把
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经营
层权责清晰,运作规范。顺利完成监事会改革,由董事会下设的
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有关职责。公司全面修订完善《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21 件配套制度,进一步优化
法人治理机制。
和高管团队建设,强化履职效能提升。加强董事会、高管队伍
建设,优化成员专业结构。公司补选 1 名董事,更换 1 名独立
董事,聘任 2 名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优化董事会、高管团队
专业结构,促进董事会高水平决策。强化外部董事履职,充分
发挥外部董事作用。外部董事共 6 人(含 4 名独立董事),占
董事会成员一半以上。外部董事通过走访调研、参与决策等工
作,充分发挥金融、财会、法律、金融科技等专业特长,董事
会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
管理组合拳,全面维护和提升公司价值与股东权益。完成 3 亿
元股份回购及可转债转股价格下修,资本运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完成 2 次利润分配,累计现金分红 7.82 亿元,与广大投资者共
享经营发展成果。信息披露合规有效,主动探索自愿性披露,
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信息披露工作再获上交所 A 类最高评价。
与投资者沟通畅通,通过业绩说明会、调研及路演、上证 e 互
动等各类途径与投资者互动高达 700 余次(场),10 家研究机
构将公司列入推荐标的组合,或给予公司“买入”“增持”或“强烈
推荐”评级。ESG 治理实现多维突破,MSCI ESG 评级维持 BBB
级,Wind ESG 评级提升至 A 级。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
会最佳实践”等六项殊荣。
  (二)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并均由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合计 16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2 次会议,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三)董事履职评价及薪酬情况
勉地履行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审慎决策,确保董事会科学、规范、高效
决策;全力支持经营管理层工作,督促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
职责;在推进公司法人治理、股份回购、可转债、反洗钱等重要
经营决策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及重大决策
的科学有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任的具体职务,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按
  (四)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有关会议,向会议报告或说明会议审议
事项有关情况,并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等各项决议。
公司经营管理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公司发展中心大局,
紧盯目标任务,持续加大攻坚力度,尽最大努力稳业绩、促转
型、建队伍、强风控、提质效,争创一流现代投资银行,推动
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2026 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公司紧扣习近平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
作部署,按照省委“不起新炉灶、不提新口号”的要求,坚持一
张蓝图绘到底,形成《“十五五”发展规划》,确立“争创与浙江
经济地位相匹配的省属一流证券公司、行业一流现代投行”的
“双一流”战略目标,构建契合公司实际,兼具前瞻性与可操作
性的“14510”战略体系。2026 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在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下,公司董事会
立足当下,紧紧围绕“规范治理、价值传递、资本赋能”三大主
线,以勤勉务实的态度,直面外部机遇和挑战,以拼搏奋进的
姿态破解发展难题,确保公司在资本市场行稳致远。
  (一)加强董事会建设,夯实治理根基。董事会是公司治
理的核心,公司将高标准完成内部治理工作。一方面,平稳推
进董事会换届选举。2026 年是“换届年”,新一届董事会的组
建是全年公司治理工作的基石。公司将严格审查董事候选人资
格,确保候选人符合监管规定,有序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高管团
队的重新聘任,做好新老交接,平稳过渡,确保公司经营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优化董事会结构与运作。重新选举
董事会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薪酬与提名、风险控制等各
专门委员会,特别是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强化其
监督职能。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二)深化信披和投关工作,聚力价值传递。在强监管时
代,“透明度”就是“溢价力”。一方面,公司将切实推动信
息披露“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大经营性
信息的披露深度,从“形式合规”向“内容有价值”转变,促
使信息披露从“合规性”到更具“有效性”“可读性”。同时,
压实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报送责任,严防内幕信息泄露,杜绝
违规事件。另一方面,力求公司与投资者“双向奔赴”。构建
公司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现场
参观、路演及反路演等活动及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
通,主动拜访主要股东、公募基金、QFII 等长期价值投资者,
传递公司价值。
  (三)深化主动价值管理,聚焦价值实现。市值管理被首
次写入“国九条”,公司需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管理”。
一方面,构建价值管理闭环体系。建立健全市值管理制度体系,
为市值管理工作奠定基础。重点推动经营计划落地,确保业绩
稳健增长。精准提炼公司经营亮点与特色,做好价值传播,推
动公司市值与经营业绩良性互补,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
大化。另一方面,全力攻坚“可转债转股”。公司将“推动可
转债转股”作为 2026 年资本运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专项工作方
案,力争在存续期内或回售期前最大限度促成转股,全力补充
资本金,为公司业务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展望 2026 年,开局决定全局,起步决定后势。公司将以勇
争一流的志气、破局开路的勇气、实干争先的锐气、久久为功
的正气,全力推动 2026 年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走在前列,以实
干实绩开创“十五五”“双一流”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为推动浙江取
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贡献更大的财通力量。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开展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25 年末可供现金分配的利润
   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5,482,430,160.55 元。2025 年公司实
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别向
股东分配现金红利 506,332,083.51 元和 276,181,269.54 元。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按 2025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交易风险准备和一般风险准备各 208,581,589.83 元,合计
金额为 625,744,769.49 元。另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
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94 号])和《重要货
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3]42 号)的规定,
分别按照当期基金托管费收入的 2.5%提取一般交易风险准备
货币基金风险准备金 808,293.26 元。2025 年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 存 收 益 -820,883.20 元 , 年 末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收益部分不得用于现金分配,因此母公司年末可用于现金分红
的未分配利润为 4,671,595,978.61 元。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在 2025 年 12 月完成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工作,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 A 股总股本 4,643,763,145 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40,741,986 股后的股份 4,603,021,159
股为基数,向全体 A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6,181,269.54 元。
   此外,公司在 2025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299,980,116.69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证监会、交易所股份回购相关规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
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
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
比例计算。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偿债能力和公司
实际发展需要等多方面因素,建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本次分红派息之
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之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全体 A 股股东实施分红,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40,741,986 股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基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若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公
司 总 股 本 4,643,764,137 股 扣 除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的
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及实施股份回购金额 299,980,116.69
元(不含交易费用))共计 806,312,493.78 元,占公司 2025 年
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合计为 30.63%。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 2025 年度董
事薪酬及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
  公司内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
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公司内部董事依其在公司所担
任的具体职务,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并发放,其中
省管干部的薪酬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确定。公司独立董
事津贴标准为 18 万元/年/人,由公司按月平均发放,并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董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二、2025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情况
  公司董事的履职考核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组织
实施。2025 年度,公司各位董事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实践
经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审
慎判断,亲自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与合理性;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全面、深入了解行业发展
状况和公司运营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并提
出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持续跟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合理布局和稳步开展,推进公司
长期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
董事职责,坚持合规诚信执业,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并积
极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禁止行为,
公司全体董事 2025 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依法开展独立董事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向会议汇报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1.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韩洪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韩洪灵)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
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韩洪灵,1976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学系副主任
、EMBA 教育中心学术主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现为浙江大
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
委员会委员、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审计署政
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审计
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浙
江省学位委员会管理类学科评议组成员,浙商中拓独立董事。
  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完成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会议。
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向公司了解情况,为会议
决策做了充分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参
与决策,明确表明立场和判断,对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出了赞成票,为董事会会议科学、规范决策起到重要作用。同
时,也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常态化联系,时
刻关注和跟踪公司经营动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会设立薪酬与提名、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风险控制、
审计等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主持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5 次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相关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专业特长,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供了专业的合理性意
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2025 年,本人参加了 2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关注了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三)与内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与负责年
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相关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和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重点审
计事项和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和确认,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交
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听取了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相关汇报,关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的有效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
说明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
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
理水平。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等有关会议,全程参加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
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前往公司总部实地走访
交流等,累计现场办公 22 天,通过现场办公参与了解公司日常
运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六)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2025 年 4 月,参加了公司
组织的“法律顾问现场合规检查”专题培训。
  (七)公司配合开展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
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协助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妨碍
或拒绝等情形。
  三、2025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4 年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 2024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5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
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时,公司已建立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遵守执行。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上述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
,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公司聘请
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1 人,聘任总经
理 1 人。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相关选聘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公司
薪酬制度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专业积累和执业经验,依
法做出客观、独立判断,为公司发展积极献言献策,促进董事
会科学、规范决策,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或建议,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
                    独立董事:韩洪灵
附件 2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贲圣林)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
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贲圣林,1966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荷兰银行高
级副总裁,汇丰银行董事总经理,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行长及环球企业银行全球领导小组成员等。现任浙江大学
教授、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浙江省金融科技与大数据分析国
际科技合作基地主任、中国民营企业国际化研究中心主任,兼
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联席所长、北京前沿金融监管
科技研究院院长、全国工商联国际委员会委员、中央统战部党
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成员、浙江省政协常委和副秘书长
(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浙江数字
金融科技联合会会长、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担
任财通证券独立董事。
  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完成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会议。
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向公司了解情况,为会议
决策做了充分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参
与决策,明确表明立场和判断,对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出了赞成票,为董事会会议科学、规范决策起到重要作用。同
时,也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常态化联系,时
刻关注和跟踪公司经营动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会设立薪酬与提名、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风险控制、
审计等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主持
召开了 6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5 次薪酬与
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相关会议,依法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供了专业的合理性
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2025 年,本人参加了 2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关注了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
说明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
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
理水平。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等有关会议,并出席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
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前往公司总部实地走访交
流等,累计现场办公 26 天,通过现场办公参与了解公司日常运
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五)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2025 年 4 月,参加了公司组
织的“法律顾问现场合规检查”专题培训。
  (六)公司配合开展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
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协助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妨碍
或拒绝等情形。
  三、2025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4 年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 2024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5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
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时,公司已建立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遵守执行。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上述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
力,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公司聘
请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1 人,聘任总经
理 1 人。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相关选聘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公司
薪酬制度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专业积累和执业经验,依
法做出客观、独立判断,为公司发展积极献言献策,促进董事
会科学、规范决策,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或建议,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
                    独立董事:贲圣林
附件 3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方军雄)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
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方军雄,1974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
今担任财通证券独立董事。
  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完成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会议。
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向公司了解情况,为会议
决策做了充分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参
与决策,明确表明立场和判断,对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出了赞成票,为董事会会议科学、规范决策起到重要作用。同
时,也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常态化联系,时
刻关注和跟踪公司经营动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会设立薪酬与提名、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风险控制、
审计等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主持召开了 5 次薪
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组
织、参加相关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讨
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供了专业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2025 年,本人参加了 2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关注了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三)与内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负责年度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
状况进行沟通和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重点审计事
项和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和确认,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交高质
量的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相关汇报,关注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的有效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
说明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
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
理水平。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等有关会议,全程参加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前往公
司总部实地走访交流等,累计现场办公 18 天,通过现场办公参
与了解公司日常运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六)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2025 年 4 月,参加了公司组
织的“法律顾问现场合规检查”专题培训。
  (七)公司配合开展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
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协助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妨碍
或拒绝等情形。
  三、2025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4 年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 2024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5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
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时,公司已建立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遵守执行。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上述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
,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公司聘请
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1 人,聘任总经
理 1 人。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相关选聘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公司
薪酬制度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专业积累和执业经验,依
法做出客观、独立判断,为公司发展积极献言献策,促进董事
会科学、规范决策,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或建议,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
                    独立董事:方军雄
附件 4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毛惠刚)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
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毛惠刚,法律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
人大常委、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
员会、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及其仲裁
专业委员会主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7
月至今担任财通证券独立董事。
  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完成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5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前
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向公司了解情况,为会议决策做了充
分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参与决策,明
确表明立场和判断,对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
,为董事会会议科学、规范决策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通过
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与公司保持常态化联系,时刻关注和跟
踪公司经营动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会设立薪酬与提名、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风险控制、
审计等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3 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及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相关会议
,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
提供了专业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科
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2025 年,本人参加了 1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关注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修订情况。
  (三)与内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负责年度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
状况进行沟通和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重点审计事
项和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和确认,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交高质
量的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相关汇报,关注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的有效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
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
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有
关会议,全程参加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前往公司总部走
访交流等,累计现场办公 9 天,通过现场办公参与了解公司日
常运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六)公司配合开展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
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协助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妨碍
或拒绝等情形。
  三、2025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披露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均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
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严格遵守执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上述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
力,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公司聘
请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1 人,聘任总经
理 1 人。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相关选聘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公司
薪酬制度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专业积累和执业经验,依
法做出客观、独立判断,为公司发展积极献言献策,促进董事
会科学、规范决策,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或建议,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
                    独立董事:毛惠刚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5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
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
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
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 2025 年关联交易
发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天道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数字金融服务      1,778,301.89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期货交易服务        125,229.31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代理销售业务         42,927.58
合计                                1,946,458.78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187,295.63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36,777.74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13,072.32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1,228.45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596.04
浙江浙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19,352.79
关联自然人               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121,297.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代销基金产品服务    8,486,788.18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承销及财务顾问服务     443,919.34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承销服务           53,950.47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承销及财务顾问服务    114,410.38
               提供承销及债券受托管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理服务             950,602.77
台州市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92,452.83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服务     6,213,376.19
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1,271,325.92
杭州财通胜遇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889,737.14
海宁财通翎晟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500,674.22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1,614,448.96
开化县财通两有通富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849,056.60
杭州财通恒芯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186,514.53)
海盐智汇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728,152.48
东阳市冠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566,037.74
常山县柚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1,361,388.87
兴产财通(湖州)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365,154.50
东阳市元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2,091,629.71
湖州财通实力新长合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585,305.51
温岭财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1,475,316.88
东阳市财通智车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1,390,144.72
平湖经开海纳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45,684.76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杭州财通新瑞泰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1,849,227.81
东阳市熠光财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3,511,931.65
湖州环太湖通富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377,358.59
杭州财通领芯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1,886,792.45
东阳市财通仁药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2,041,271.32
浙江城西科创制造业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2,751,066.55
杭州财通网新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97,726.79
德清县数智旅文农通富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5,660,377.35
杭州萧金泽瑞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694,083.63
浙江新安财通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1,886,792.45
浙江甬元财通富浙高端装备产
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提供管理服务         7,105,760.55
温州大罗山瓯财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679,245.28
丽水莲都区财通汇盈通富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589,546.88
台州湾新区财通启航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1,444,052.69
杭州财通滨秀数智未来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2,178,858.10
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797,431.24
杭州金开康贝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319,935.82
杭州财通多财股权投资合伙企    提供管理服务          571,853.60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业(有限合伙)
龙游财通地空汇天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103,422.04
缙云县财通汇盈通富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476,402.72
东阳市财通诺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58,315.61
丽水莲都财通并购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72,783.47
玉环市财通玉富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30,834.84
台州财通未来智能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45,258.26
杭州财滨硅鑫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提供管理服务              7,064.69
承租: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21,490,914.83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租赁     1,047,081.37
合计                             22,537,996.20
出租: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12,680,519.97
合计                             12,680,519.97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60,977.53
合计                                 60,977.53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      2,773,666.0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关联方发行的金融资产 13,824,213.83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关联方发行的金融资产    531,132.08
合计                         17,129,011.97
二、关联方款项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款项         759,861.19    37,993.06
政采云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11,320.75    15,566.04
天道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953,811.32    47,690.57
东阳市冠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应收款          69,307.00     3,465.35
关联自然人       其他应收款          41,000.00     2,050.00
杭州财通富榕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应收账款          125,000.00    34,349.39
湖州财通实力新长合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应收账款          620,423.84    31,021.19
兴产财通(湖州)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应收账款          203,533.42    10,176.67
浙江甬元财通富浙高端装
备产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应收账款         1,890,409.65   94,520.48
温岭财鑫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应收账款           93,150.82     4,657.54
海宁财通翎晟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应收账款          530,714.67    26,535.73
台州湾新区财通开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收账款            6,575.33      328.77
    关联方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台州湾新区财通启航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收账款                6,411.00        320.55
杭州财通滨秀数智未来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应收账款              756,164.56     37,808.23
浙江城西科创制造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应收账款          2,916,130.54      145,806.53
龙游财通地空汇天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应收账款              109,627.36      5,481.37
台州财通未来智能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应收账款             34,822.96        1,741.15
合计                        9,428,264.41      499,512.62
                                            单位:元
     关联方               项目名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东阳市冠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548,980.53
东阳市元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1,132,075.47
开化县财通两有通富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849,056.60
杭州萧金泽瑞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1,091,509.44
杭州财通领芯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1,199,277.10
东阳市财通仁药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1,132,075.47
温州大罗山瓯财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679,245.28
平湖经开海纳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24,561.36
东阳市财通智车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774,222.40
     关联方               项目名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532,757.44
常山县柚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53,705.47
杭州财通新瑞泰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37,564.64
杭州金开康贝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566,603.77
杭州财通多财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1,179,245.28
缙云县财通汇盈通富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1,358,490.57
东阳市财通诺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178,867.92
杭州财滨硅鑫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548,667.96
玉环市财通玉富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85,164.13
丽水莲都财通并购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603,773.59
丽水莲都区财通汇盈通富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负债               1,018,867.92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负债                  16,378.37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13,542.87
政采云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60,539.05
天道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421,533.01
杭州财通恒芯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其他应付款                 61,089.41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614,873.51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17,485,755.56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253,626.00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191,360.73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43,808.50
杭州财通月桂股权投资基金合   代理买卖证券款                  611.08
      关联方              项目名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财通盛穗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代理买卖证券款                     62.35
杭州财通胜遇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代理买卖证券款                  3,263.40
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代理买卖证券款                697,716.77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90,399.93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470.68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0.81
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31,428.9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77,395.38
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33.32
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41.70
关联自然人           代理买卖证券款              1,227,168.14
      合计                            34,906,722.84
                                       单位:元
     关联方           项目名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结算备付金             102,288,497.44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存出保证金              64,606,142.8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存款              750,837,420.80
合计                                917,732,061.04
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10,683,884.45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合计                                  10,683,884.45
租赁负债: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10,795,296.76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合计                                      10,795,296.76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购买关联方发行的金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314,352.47
              融资产
              购买关联方发行的金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9,475,826.80
              融资产
合计                                     989,790,179.27
                                            单位:份
            关联方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30,426.42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999,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15,603,853.74
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459,964.20
关联自然人                                   25,713,728.23
合计                                   7,109,806,972.5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余额为
   三、关联交易的影响
营所产生,属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
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未发现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
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
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股东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当
回避表决。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
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
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
的实际情况,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业
务开展的需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在 2026 年度
及至召开 2026 年年度股东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
预计如下:
交易类别         交易项目             预计金额
证 券 和 金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证券、期货经 因 业 务 的
融服务      纪;承销和保荐;财务顾问;交易席位; 开 展 及 规
         中间介绍业务;投资咨询;管理服务等。 模 的 不 确
证 券 和 金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1.与权益类产 定 性 , 以
融 产 品 交 品、非权益类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相关的 实 际 发 生
易        交易:股票、债券、基金、信托、理财 数计算。
         产品、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证券化产品、
         证券回购、收益互换、场外期权及其他
         金融产品;2.资金交易:同业拆借、债
         券借贷、债券回购、现券买卖、同业投
         资、同业存放等;3.监管部门允许的其
         他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其他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投资;租赁;
         采购;挂牌、技术服务等。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一)控股股东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省创新投资集团”)是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 29.16%。省创新投资
集团注册资本为 120 亿元,由浙江省财政厅 100%出资;主要经
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总部
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公共
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等;法定代表人杨强民。2024 年底(经
审计),省创新投资集团资产总额为 29,375,975.40 万元,负债
总额为 17,575,326.79 万元,净资产为 11,800,648.61 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 55.68%(扣除客户代理买卖证券款);2024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3,101,595.23 万元,净利润 477,943.56 万元。2025 年 6
月底(未经审计),省创新投资集团资产总额为 28,444,372.9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504,717.58 万元,净资产为 11,939,655.3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3.12%(扣除客户代理买卖证券款);2025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26,427.20 万元,净利润 253,513.48 万元。
   (二)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其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
人,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
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
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
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
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
内,存在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情形之一;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
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
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
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业务的正常开展;
平,未发现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股东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回
避表决。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准 2026 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对
于上市证券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包括证券自营超过一定额度可能
需要及时披露和提交股东会决议的情况,上市证券公司可以每年
由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公司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证券投资额度相关事宜,确定 2025 年自营权益类证券及
其衍生品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 2024 年净资本的 80%;自营非权
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 2024 年净资本的
  根据公司 2026 年工作安排,结合 2026 年市场行情判断,并
考虑一定弹性,提出如下 2026 年证券投资额度建议: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同时,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
业务额度不超过 2025 年末净资本的 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
其衍生品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 2025 年末净资本的 500%。授权公
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
规定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内调整公司证券投资自营业务
规模。
  “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包括:债券、非权益类基金、国
债期货、债券远期、利率互换、非权益类期权、外汇衍生品、大
宗商品衍生品、信用衍生品、银行承兑汇票、单一产品、集合及
信托等产品。
  “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包括:股票、权益类基金、股指期
货、权益互换、权益类期权等。
  上述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
生品的范围和投资规模计量口径按照《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
种清单(202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 号)、《证券
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13 号)等
监管标准确定。如自营投资监管规定的分类标准、计量方法等发
生变化,公司应以最新外部监管规定为准。
  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
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管理
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取决于执
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4-2026 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确定中标
人,目前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 年(2021 至 2025 年)。
经研究,公司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
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
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
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
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
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
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
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
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
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
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
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
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
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
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
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王国蓓女士,199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王国蓓女士 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王国蓓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倪益先生,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倪益先生 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倪益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许康玮先生,1999 年取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格。许康玮先生 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许康玮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
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费用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
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
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 年
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1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
民币 9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23 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
用相同。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合同。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近期,郑联胜先生因工作调动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收
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议王振任职的函》(浙政函〔2026〕
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函》,提名王振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经
审查,王振先生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条件。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振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时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时止。
  王振先生已接受提名,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王振先生简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王振先生简历
 王振先生,1973 年 9 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副处长、调研
员,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办公室主任,干部教育处处长、一级调
研员、二级巡视员。现任财通证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提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持续、
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切实保护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要求,并结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5 年 5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
公司经营实际和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提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
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切实
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2025 年 5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实际和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并充分考虑和听取
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
势、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为: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
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
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
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
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
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
分红政策。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
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
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
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
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
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
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
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在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当期利润分
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
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
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
披露。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就利润分
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于按照既定的现金分
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
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
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司留存收
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公司当年利
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会会议审议时应当
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
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
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
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
期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
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
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
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
发表独立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
监督。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的,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
充分讨论和交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合法参与股东会的
权利,通过电话、e 互动平台、邮件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会会
议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实施。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 2025 年度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实际履职情况,现将公司 2025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高管薪酬情况及披露建议
  公司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奖金和任期激励构成。
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
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核定;任期激励
根据绩效奖金基数的一定比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结
果进行核定。其他福利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酬口径进行披露,待薪酬最终确定后,再进行补充披露。
  二、2025 年度高管考核情况
  公司高管考核依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财券董办〔2025〕
化管理办法》(财券党委字〔2022〕50 号)《高级管理人员
考核与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财券人力〔2025〕405 号)《中
长期激励实施细则》(财券人力〔2025〕67 号)有关规定执
行。公司高管考核与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包括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合规及反洗钱专项考核等内
容。
     高管 2025 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具体如下:
     (一)公司各高管均能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较好地完
成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公司各高管均未发生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证券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禁止行为;
     (三)公司各高管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证券期
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关于廉洁
从业的相关要求,未出现违规禁止的行为。
     特此说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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