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1 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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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6-026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
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晋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84 人,代表股份 505,481,75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37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1,182 人,
代表股份 211,989,9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467%。具体如下: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3 人,代表股份 281,832,84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24,832,616 股的 38.88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41,295,61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724,832,616 股的 5.697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161 人,代表股份 223,648,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724,832,616 的 30.855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0 人,代表股份 170,694,34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495%。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
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2为特别
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3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
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05,26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6,3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1,770,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4%;反对43,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弃权176,3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
   表决结果: 同意505,249,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66,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1,757,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3%;反对66,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弃权166,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211,783,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201,3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1,783,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8%;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201,3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
  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已回避表决。
  同意505,307,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反
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167,275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1,815,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67,2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
   表决结果:同意505,27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66,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11,778,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3%;反对44,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166,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
   表决结果:同意505,243,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67,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1,7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6%;反对71,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弃权167,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
   表决结果:同意487,51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4,019,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519%。
   表决结果:同意491,844,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8,353,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895%。
   表决结果:同意488,002,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4,51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714%。
   表决结果:同意490,661,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7,170,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606%。
   表决结果:同意490,69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7,201,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46%。
   表决结果:同意490,692,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7,20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43%。
   表决结果:同意490,692,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7,200,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43%。
   表决结果:同意488,663,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5,17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668%。
   表决结果:同意485,748,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2,256,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637%。
   表决结果:同意488,78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5,291,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05%。
   表决结果:同意494,253,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761,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66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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