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且在一致行动
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以及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集芯”)持股
海武岳峰一期”、“转让方”)与珠海粤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珠海粤峤”、“受让方 1”)、戴思元(以下简称“受让方 2”)分别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武岳峰一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的
戴思元,其中向珠海粤峤转让 22,797,55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5.26%),每
股转让价格按 19.36 元/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41,360,626.08 元;向戴
思元转让 43,335,02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9.99%),每股转让价格按 19.36
元/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838,966,103.36 元。
? 转让方上海武岳峰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武岳峰三期”)增加珠海粤峤为一致行动人。
珠海粤峤为广东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
东武岳峰”)的专项投资主体,广东武岳峰、上海武岳峰一期及上海武岳峰三期
均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仟品(上海)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武岳峰一期转让股份给珠海粤峤事项,属于上海武
岳峰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本次协议转让后,上海武岳峰一期持股比
例由 15.25%降至 0%,上海武岳峰一期、上海武岳峰三期和珠海粤峤合计持股比
例由 24.02%降至 14.03%。上述一致行动人减持额度将合并计算,并共同遵守大
股东减持股份相关的法律法规。
? 基于对公司发展规划、未来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本次协议转让
的受让方珠海粤峤承诺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
让的拟转让股份。受让方戴思元承诺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
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拟转让股份。但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可以
转让给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
?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方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
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协议》。上海武岳峰一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的 66,132,579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5.25%)转让给珠海粤峤、戴思元,其
中向珠海粤峤转让 22,797,55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5.26%),每股转让价格
按 19.36/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41,360,626.08 元;向戴思元转让
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838,966,103.36 元。
转让方名称 上海武岳峰一期
受让方 1 名称 珠海粤峤
转让股份数量(股) 22,797,553
转让股份比例(%) 5.26
转让价格(元/股) 19.36
协议转让对价 441,360,626.08 元
全额一次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为: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
转让方名称 上海武岳峰一期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珠海粤峤为广东武岳峰集设立的专
项投资主体,广东武岳峰、上海武岳峰一期及上海武
岳峰三期均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
募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仟品(上海)股权投资管
转让方和受让方 1 之间
理有限公司。
的关系
□否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受让方 2 名称 戴思元
转让股份数量(股) 43,335,026
转让股份比例(%) 9.99
转让价格(元/股) 19.36
协议转让对价 838,966,103.36 元
全额一次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为: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转让方和受让方 2 之间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的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转让前持股 转让前持 转让股份数 转让股 转让后持 转让后持
股东名称
数量 股比例 量 份比例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 (股) (%) (股) (%)
上海武岳
峰一期
上海武岳
峰三期
珠海粤峤 0 0 22,797,553 5.26 22,797,553 5.26
一致行动
人合计
戴思元 0 0 43,335,026 9.99 43,335,026 9.99
注:转让方上海武岳峰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三期增加珠海粤峤为一致行动人。
珠海粤峤为广东武岳峰设立的专项投资主体,广东武岳峰、上海武岳峰一期及上海武岳峰三
期均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仟品(上海)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上海武岳峰一期基于自身资金规划需要而作出的安
排,同时受让方认可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本次权益变动
也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东结构。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91310000351127927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Digital Time Investment Limited(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务合伙人 表:潘建岳)
成立日期 2015 年 08 月 03 日
注册资本/出资额 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1077 号 2196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 1198 号山金金融广场 A 栋 8 层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27.7503%,上海武岳峰浦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人 伙 ) 持 股 26.6282% , 上 海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
主营业务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 1 名称 珠海粤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否 被列为 失 信被
□是 否
执行人
私募基金 □是 □否
受让方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是 □否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91440400MAK9WGP76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上海荣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丹茹)
务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26 年 03 月 23 日
注册资本/出资额 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0 万元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 439 号 1901 室 16 卡(集
注册地址
中办公区)
主要办公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写字楼 3602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广东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人 股 99.00%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主营业务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协议转让中,受让方 2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况,且保证其具备向转让方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款的资金实力,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
受让方 2 姓名 戴思元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是 否
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 3081 号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协议》,以下分别为主要内容:
(一)上海武岳峰一期与珠海粤峤之间《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
(1) 签约主体
转让方: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珠海粤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股份转让对价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36 元/股,转让股数
为上市公司 22,797,553 股无限售流通股(A 股),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26%,
本次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441,360,626.08 元。
自协议一签署之日起至拟转让股份登记至珠海粤峤名下之日期间,如果目标
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价格和转让股
份数量相应调整,由双方按照下述原则执行;就拟转让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股、
转增股本所产生或派生的股份,应构成拟转让股份的一部分,珠海粤峤无需就该
等产生或者派送的股份支付额外对价;就拟转让股份因派息产生的现金股利或者
分红,上海武岳峰一期应当在收取相关的现金股利或分红后且在珠海粤峤支付完
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将相关款项(扣税后)转予珠海粤峤;在上市公司发生配股的
情况下,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和/或转让数量应相应调整,具体操作方式由
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股份转让对价的支付
双方同意,珠海粤峤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取得后的 7 个
交易日内向上海武岳峰一期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4) 锁定期安排
珠海粤峤承诺: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
的拟转让股份。
(5) 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以致协议一并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违约
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双方均违约,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那
部分责任。
自协议一签署之日起,在执行协议一过程中需双方配合准备申报材料、盖章
等事宜,双方应当合理地积极配合,不得拖延,反之由此造成其他方和上市公司
损失的,应当向其他方和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除协议一另有约定外,协议一中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协议一,否则其
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珠海粤峤未能按照协议一的约定向上海武岳峰一期按时足额支付拟转让
股份的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珠海粤峤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上海
武岳峰一期支付逾期利息。珠海粤峤逾期超过 15 个工作日且经上海武岳峰一期
书面通知后仍未支付的,上海武岳峰一期有权解除其与珠海粤峤之间的股份转让。
自上海武岳峰一期送达珠海粤峤有关解除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配
合办理相关手续,并配合上市公司办理相关信息披露事宜,且上海武岳峰一期有
权要求珠海粤峤承担其于本次股份转让项下发生的全部成本及费用,并要求珠海
粤峤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如因上海武岳峰一期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拟转让股份存在隐藏权利瑕疵、未
披露诉讼冻结等)导致无法按照协议一的约定取得上交所确认、办理拟转让股份
过户等手续,每逾期一日,上海武岳峰一期应按其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日万分
之五向珠海粤峤支付违约金。上海武岳峰一期逾期超过 15 个工作日且经珠海粤
峤书面通知后仍无法完成相关手续的,珠海粤峤有权解除其与上海武岳峰一期之
间的股份转让。自珠海粤峤送达上海武岳峰一期有关解除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
日内,双方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且珠海粤峤有权要求上海武岳峰一期承担其于
本次股份转让项下发生的全部成本及费用,并要求上海武岳峰一期承担相应的违
约赔偿责任。
自协议一签署之日起至拟转让股份登记至珠海粤峤名下之日期间,若因政策
变动、不可抗力、第三方监管部门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交易终止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经书面通知其他双方后解除协议一,届时上海武岳峰一期需在 1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珠海粤峤已付款项,珠海粤峤需在 15 个工作日内配合上海
武岳峰一期办理一切使本次股份转让恢复原状的手续,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 协议生效
协议一自双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于
协议文首载明之日即 2026 年 5 月 11 日起生效。
(二)上海武岳峰一期与戴思元先生之间《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二”)
(1) 签约主体
转让方: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戴思元
(2) 股份转让对价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36 元/股,转让股数
为上市公司 43,335,026 股无限售流通股(A 股),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99%,
本次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838,966,103.36 元。
自协议二签署之日起至拟转让股份登记至戴思元名下之日期间,如果目标公
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价格和转让股份
数量相应调整,由双方按照下述原则执行:就拟转让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股、
转增股本所产生或派生的股份,应构成拟转让股份的一部分,戴思元无需就该等
产生或者派送的股份支付额外对价,就拟转让股份因派息产生的现金股利或者分
红,上海武岳峰一期应当在收取相关的现金股利或分红后且在戴思元支付完全部
股份转让价款后将相关款项(扣税后)转予戴思元;在上市公司发生配股的情况
下,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和/或转让数量应相应调整,具体操作方式由双方
另行协商确定。
(3) 股份转让对价的支付
双方同意,戴思元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取得后的 7 个交
易日内向上海武岳峰一期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4) 锁定期安排
戴思元承诺: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
拟转让股份,但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可以转让给同一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主体。
(5) 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以致协议二并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违约
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双方均违约,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那
部分责任。
自协议二签署之日起,在执行协议二过程中需双方配合准备申报材料、盖章
等事宜,双方应当合理地积极配合,不得拖延,反之由此造成其他方和上市公司
损失的,应当向其他方和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除协议二另有约定外,协议二中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协议二,否则其
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戴思元未能按照协议二的约定向上海武岳峰一期按时足额支付拟转让股
份的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戴思元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上海武岳
峰一期支付逾期利息。戴思元逾期超过 15 个工作日且经上海武岳峰一期书面通
知后仍未支付的,上海武岳峰一期有权解除其与戴思元之间的股份转让。自上海
武岳峰一期送达戴思元有关解除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配合办理相
关手续,并配合上市公司办理相关信息披露事宜,且上海武岳峰一期有权要求戴
思元承担其于本次股份转让项下发生的全部成本及费用,并要求戴思元承担相应
的违约赔偿责任。
如因上海武岳峰一期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拟转让股份存在隐藏权利瑕疵、未
披露诉讼冻结等)导致无法按照协议二的约定取得上交所确认、办理拟转让股份
过户等手续,每逾期一日,上海武岳峰一期应按其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日万分
之五向戴思元支付违约金。上海武岳峰一期逾期超过 15 个工作日且经戴思元书
面通知后仍无法完成相关手续的,戴思元有权解除其与上海武岳峰一期之间的股
份转让。自戴思元送达上海武岳峰一期有关解除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双
方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且戴思元有权要求上海武岳峰一期承担其于本次股份转
让项下发生的全部成本及费用,并要求上海武岳峰一期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自协议二签署之日起至拟转让股份登记至戴思元名下之日期间,若因政策变
动、不可抗力、第三方监管部门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交易终止的,任何
一方均有权经书面通知其他双方后解除协议二,届时上海武岳峰一期需在 15 个
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戴思元已付款项,戴思元需在 15 个工作日内配合上海武岳峰
一期办理一切使本次股份转让恢复原状的手续,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 协议生效
协议二自上海武岳峰一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上
海武岳峰一期公章并且戴思元签字后于协议文首载明之日即 2026 年 5 月 11 日
起生效。
(二)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
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
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协议转让受让方的锁定期承诺:受让方珠海粤峤承诺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
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拟转让股份。受让方戴思元承诺自拟转让
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拟转让股份。但自拟转让股
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可以转让给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二)协议转让受让方的锁定期承诺:受让方珠海粤峤承诺自拟转让股份过
户完成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拟转让股份。受让方戴思元承诺自
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拟转让股份。但自拟
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可以转让给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相关规定。
(四)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就本
次权益变动事项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方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
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