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拓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毅 联系电话:010-6321208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兴刚 联系电话:010-6321208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 月 30 日
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特定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东减持、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况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施
是
(履行完毕)
是
(履行完毕)
是
(履行完毕)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6 号)。一创投行作为鸿达
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可转债项目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
间未勤勉尽责,违反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2005 年《证券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
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
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所述违法情形。保荐代表人
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 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
局决定:1、对一创投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
收入,并处以罚款;2、对宋垚、范本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
以罚款。保荐机构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高度重视,
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的相关问题制定的整改主要
包括:
第一,严格落实内部问责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惩
处。
第二,对存续的保荐类持续督导项目开展自查,排查公司在
报告事项 说明
持续督导履职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第三,完善包括业务和内控流程、执业风险管控流程和机制
在内的公司相关制度、流程及机制。
第四,强化投行从业人员培训,针对项目组、质控及内核人
员开展专项培训工作,面向公司全体投行业务从业人员开展
专项执业技能培训。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毅 李兴刚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