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6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郑锦康、梁俊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21,231,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89%)的郑锦康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4,871,9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2,435,965.7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25%)。
公司近日收到郑锦康先生、梁俊先生(以下称为“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
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数量占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拟减持数量不
占总股本的 自身持股数量
名称 (股) (%) 超过(股)
比例(%) 的比例(%)
郑锦康 21,231,341 10.89% 4,871,931.40 2.50% 22.95%
梁俊 12,657,640 6.50% 2,435,965.70 1.25% 19.25%
(注:1、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
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及公司上市后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
持的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其中,郑锦康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比例为1%,拟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比例为1.5%。梁俊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比
例为0.5%,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比例为0.75%。
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上市后实施权益分派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与股份减持有关的承
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关于首次发行前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股东对所持股份 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自愿锁定承诺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郑锦康 持有公司股份的 1、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董事、监事、高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
级管理人员的承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
诺 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本人所持
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格。如本人确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
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权除息等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
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
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
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人所持公司
发行人本次公开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
发行前持股5%以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上股东的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向
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
持;
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规定
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
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关于首次发行前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股东对所持股份 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自愿锁定承诺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
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
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
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
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关于首次公开发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行前持股5%以上 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
股东的持股意向 整);
及减持意向 3、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
减持;
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规定
梁俊
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关于首次发行时 2、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持有公司股份的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
董事、监事、高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级管理人员承诺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本人所持
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格。如本人确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
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权除息等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
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东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决定
是否实施、部分或全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减持计划具有不确定性。公司
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其所做承诺,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