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 年 5 月 8 日,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健麾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建伟先生与杨皓杰先生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戴建伟先生拟以 18.144 元/股的价格向杨皓杰先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 8,1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转让总价款为
系。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协
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杨皓杰先生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减
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戴建伟
受让方名称 杨皓杰
转让股份数量(股) 8,160,000
转让股份比例(%) 6.00
转让价格(元/股) 18.144
协议转让对价(元) 148,055,040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详见本公告“三、股份转让协
价款支付方式
议的主要内容”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股 东 转让前持 转让前 转让股 转 让 后 持 转 让 后 持
转让股份数
名 称 股 数 量 持股比 份比例 股 数 量 股 比 例
量(股)
(股) 例(%) (%) (股) (%)
戴建伟 57,113,219 42.00 8,160,000 6.00 48,953,219 36.00
上海荐
趋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小计 68,348,222 50.26 8,160,000 6.00 60,188,222 44.26
杨皓杰 0 0.00 8,160,000 6.00 8,160,000 6.00
注:上海荐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建伟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双方互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戴建伟先生持有公司 57,113,21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权益变动后,戴建伟先生持有公司 48,953,21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00%,
戴建伟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荐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60,188,222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6%,杨皓杰先生持有公司 8,160,0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6.00%。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戴建伟先生根据自身资产规划需要,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同时杨皓杰先生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的认可,拟协议受让公司股
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杨皓杰先生将成为公司持有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上交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国结算办
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姓名 戴建伟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518 号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 杨皓杰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下秋工业园区
本次协议转让中,受让方杨皓杰先生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
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让方杨皓杰先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方(下称“甲方”):戴建伟
受让方(下称“乙方”):杨皓杰
第一条 交易股份
本次交易项下,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健麾信息的股票,
转让数量为 8,160,000 股(股份性质:普通股、流通股),标的股份合计占健麾
信息总股本的 6%。
第二条 转让价款与支付安排
双方确认,本次转让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
(以下称“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作为基准价格,确定
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144 元。据此,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首期款:本协议生效后且双方通过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完成公告之日
起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30,000,000 元;
(2)二期款项:本次交易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函 3 个工作日内,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00,000 元;
(3)三期款项:标的股份全部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 108,055,040 元。
第三条 过户登记安排
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但不限于收益权、表决权等)即转移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条 过渡期间
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当日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过渡期间,
如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交易的转让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进行调整。
第五条 税费承担
因本次股份买卖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各自承担各自应缴部分。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1)甲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2)甲方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标的
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转让限制;甲方承诺,上述无障碍状态
将持续维持至过户登记完成之时。
(3)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误
导性陈述。
(1)乙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其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的情形。
(2)乙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为自有合法资金,来源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并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
时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报告义务。
格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限制性规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违反本协议项下声明承诺的,构成违约。
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因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或非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标的股份无法完成过户,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
任。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任何一期转让价款,则每逾期一日,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按当期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
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
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一)协议转让受让方的锁定期承诺:受让方杨皓杰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
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二)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
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四)本次交易尚需经过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等
手续,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股份
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