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ST 联创 公告编号:2026-035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的议案》。以上事项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6)第 000362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元,资本公积 2,829,968,793.62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
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18,841,943.45 元和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
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
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
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
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
体方式如下: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邮编:255000
联系电话:0533-2752999
邮箱:lczq@lecron.cn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