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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兴专字[2026]26006290017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专字[2026]26006290017 号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
捷兴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迅捷兴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迅捷兴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
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迅捷兴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
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迅捷兴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深
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961 号)同意注册,公司 2021 年 4 月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9 万股,发行价为 7.5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343.0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337.49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05.52 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21256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全部募集
资金专户已注销。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公司沙井支行 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公司沙井支行 户
合计 —— —— 20,005.52 ——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45,038.13 20,005.5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年产 30 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及 18 万平方米 HDI 板项目”变更为“年产 60 万平方米 PCB
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变更后项目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32,314.07 20,005.52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主要是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订单快速增长的需要,为
加快产能扩建,满足客户订单增长需求,同时加快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变更后募投项
目的厂房已于 2020 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将有利于加快扩大公司的产能和提高短期内业
务承接能力,更好地发挥公司规模效应,同时,其将利用 MES 平台集成大数据管理,采
用“双辅料+大拼版”的生产方式等构建智能化工厂,从而进一步提高产线的自动化水平,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助力公司快速步入发展快车道赶超同行。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变更后募投项目因无需新建厂房, 原计划项目建设期约 1 年,分二期投入;在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募投项目投产时间
调整如下:
项目第一期开始投产时间由 2022 年 6 月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投产产能仍为 25000
㎡/月;
项目第二期投产时间由 2022 年第四季度延期至 2023 年 10 月,投产后募投项目年产
能可达 60 万㎡。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未按原计划进行投产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 2022 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等诸多因素冲击,部分供应商生产进度受到
影响,使得公司部分关键设备未按原计划时间到厂,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
后;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等项目实施进度后,将该项目
开始投产时间进行调整。
二是受外部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主要以填补瓶
颈工序以扩充产能为目的的项目第二期设备预投时间规划进行调整,实现投产时间由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 1 期实现效益的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 1 期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 1 期实现效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20%(含 20%)以上
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0 万平方米 PCB 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于 2023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市场竞争加剧,项目产能利用率未达最优状态等因素影响,
导致项目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六、 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 2024 年 5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等。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0。
(二)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2 年 5 月 27 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 2023 年 5 月 27 日起十
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