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8 证券简称:博实结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议室。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7人,代表
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9,829,30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687%。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2,080,65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53%。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9人,
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741,65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57%。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9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741,65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57%。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
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7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小强先生(持股30,152,900股)、关志强先生(持股
技有限公司(持股6,673,700股)、惠州市实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2,549,300股)、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4,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3%;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段霏霏律师、郭子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
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所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