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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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4: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
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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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新益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
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
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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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
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
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
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
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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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 14: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瑞湾大厦 15 楼公
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新荣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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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听取事项:《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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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
程》赋予的职责,贯彻实施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
的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为总结董事会 2025 年度的
工作情况,根据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深圳新益昌科技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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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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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
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
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
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目标不松懈,以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为中心,积极拓展市场份额、创新优化
产品服务、精细化管控以降本增效、严控资金及运营风险,稳妥应对经济波动和
行业下行的不利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684.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19.5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14.39%,归
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84.27 万元,较上年同期
减少 526.44%。
二、2025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2025 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号
第二届董事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
案》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 1、《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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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的议案》
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项报告的议案》
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的议案》
事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集人的议案》
议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1、《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议 2、《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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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的议案》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案》
第三届董事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议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案》
第三届董事
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议
案》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
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
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
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公司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
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次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
召集、召开股东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会
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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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提名委
员会召开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
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
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运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
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四、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2,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在前述综
合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中山新益昌、新益昌开
玖、新益昌飞鸿、东昕科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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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
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上证 e 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
问题做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六、董事会 2026 年经营及工作计划
规划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加强研发投入,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等领域系列新产品的产业化、产品认证及市场推广工作,为公司进一步夯实市场
地位奠定基础,逐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完善多层次人才梯队建设
培育,对人才进行选拔、培养、考评及任用,培养现代化企业需要的高层次研发
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公司也将不断完善人才激励计划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营造
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优化绩效考核体系,持续提升员工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
遇,充分运用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等方式,增强员工团队的凝聚力,确保人
才队伍的稳定发展,提高员工职业价值感,从而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
(三)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合规,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全面采用
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
及时更新公司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地获取公司信息,树立良好的
企业形象。
(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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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坚决贯彻落实股东会
的各项决议,勤勉履职,不断规范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起严格有效的内部控
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为公司的决策和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做出更多贡献,为股东创
造更多价值。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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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7,195,819.8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25,927,140.08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结合未
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07)。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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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现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 1 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
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
事项。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9)。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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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4: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基本情况
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保贴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
期限以银行最终实际审批为准。
二、担保基本情况
下简称“中山新益昌”)、深圳新益昌开玖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益昌开玖”)、深圳新益昌飞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飞鸿”)、深
圳市东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昕科技”)、深圳新益昌海威真空设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海威”)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
中山新益昌、新益昌开玖、新益昌飞鸿、东昕科技、新益昌海威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9,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包
含新增担保及原有存续担保,可以在中山新益昌、新益昌开玖、新益昌飞鸿、东
昕科技、新益昌海威之间进行调剂。
三、其他情况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授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除上述列明的需要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授信事项外,其余授信不涉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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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担保。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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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
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
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法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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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
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
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
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
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
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
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
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
规定: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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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
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
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
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
文件;
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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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
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
关事宜;
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
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
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
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限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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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第一期回购
的 487,100 股股票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已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实施
完 毕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02,133,600 股 减 少 为 101,646,500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
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登
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
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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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7: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
体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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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8: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行业薪
酬水平的基础上,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拟制定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为 8 万元/年,按月支付;
二、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任职的岗位领取薪
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薪酬构成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上述方案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
体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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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9: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
原材料,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
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没有明确的
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
易合同或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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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卢北京先生、高源先生、贺辉娥女士、施伟力先生(已离任)、
江奇先生(已离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 2025 年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别撰写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现向股东会汇报。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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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行业薪
酬水平的基础上,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拟制定如下:
一、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本方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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