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6-036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
行记录。
截至 2026 年 5 月 10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
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份
证件信息、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下同)存在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证
明等文件。
二、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1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针对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结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结果,现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含外籍
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之
签字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钟儒波 洪金明 张林新
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