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1 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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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6-038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预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配现金红利 59,662,675.8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85,617,213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的。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32,583,724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0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32,583,72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5,617,213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9 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金转增股本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5,766,633   64.69%     34,306,653   120,073,286   64.69%
三、总股本         132,583,724   100.00%    53,033,489   185,617,213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分配比例=132,583,724 股×4.50 元/10 股=59,662,675.8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53,033,48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加至 185,617,213 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每股净收益为 0.74 元。
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
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内 1 幢二层 227 号
  咨询联系人:池雨坤
  咨询电话:010-83458109
  传真电话:010-83458107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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