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1 18: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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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8,8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3,374,400 元(含税)。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并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每 10 股派发金额(含税)。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8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4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昌邑市同大街 522 号
   咨询联系人:张莎            魏增宝
   咨询电话:0536-7191928      0536-7199701
   传真电话:0536-719195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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