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正帆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一鸣、谭同举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596
重大事项提示
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74.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83.60%,主要系:
(1)部分下游行业资本开支放缓、市场
竞争加剧及部分项目延期交付,导致公司收入和毛利下滑;
(2)OPEX 业务新建
产能集中投入使用,导致固定资产折旧加大;
(3)公司投资建设增加银行贷款和
发行可转债等导致财务费用增加。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
下降 50.5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每股收益 0.48 元/股,较去年同期下降 74.1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为 0.28 元/股,较去年同期下降 83.91%;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所致。2025 年,正
帆科技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42 号)批复,上海
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 10,410,95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109.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02,636.15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
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
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
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
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督导工作。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务。
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
项 目 工作内容
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
各项义务。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 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
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 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
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
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
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
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 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
份回购制度。 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项 目 工作内容
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 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 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
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 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
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上 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
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 15 个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
该等事项。
露义务。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该等事项。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项 目 工作内容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该等事项。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
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
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该等事项。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项 目 工作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
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 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
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 2025 年 8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月 1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及 2026 年 4 月 3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日、2026 年 4 月 8 日至 4 月 10 日对上市公司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
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报告。
律法规、上交所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 关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交所相关规定和
定,是否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募集说明书约定,未出现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
等。 投资者合法权益等事项。
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
项 目 工作内容
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部分募投项
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
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学科交叉型行业,是多门类跨学科知
识的综合应用,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公司深耕行业二十余年,已储备相应的核
心技术,若公司未来研发投入不足、核心技术人才流失或关键技术专利被抢注,
将导致公司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对公司的技术优势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和零部件为阀门、管道管件、仪器仪表、电气控制、专用部
件等,国内供应链仍未形成成熟的零部件供应体系,核心零部件还需要向国外供
应商采购,且原材料采购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未来,如果公司的核心
原材料和零部件发生供应短缺、延迟交货、价格大幅上涨,或者供应商所处的国
家或地区与他国发生贸易摩擦等,将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产生不利
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尤其在国产替代的大背景下,国内同业者成长
迅猛,加剧了市场竞争。公司虽已与行业内众多头部客户开展合作,但随着客户
的不断成长,客户需求更加复杂,若公司无法积极应对目前激烈的竞争格局,可
能导致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
若市场竞争加剧且公司无法持续保持较好的技术水平,可能导致公司客户
流失、市场份额降低,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公司正在以及未来进行的产能扩张,会在一定时期内增加在建工程金额。随
着在建工程项目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公司在一定时期内面
临折旧进一步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税税率优惠、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等。未来,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
或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不再具备相关资质或不能满足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
条件,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如果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使得部分存货的售价未能覆盖成本,公司将
面临存货跌价损失增加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持续增加,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坏账增加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涉及集成电路、泛半导体、其他先进制造业和生物医药等下游
行业,业务发展依赖于下游行业景气度及固定资产投资,而下游行业同时受宏观
经济、政策、产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影响,不确定因素较多。不排除在极端情况
下,上述行业景气度下行并暂时性进入低谷期,固定资产投资集体性萎缩而新增
业务无法有效开展,进而导致公司出现收入大幅下滑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中美贸易摩擦尤其受到关注,在半导体等高科
技产业中影响较大。如果中美贸易摩擦继续恶化,对公司的市场销售以及产品供
应会产生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5 年 2024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4,916,433,594.76 5,469,337,669.49 -10.11
利润总额 98,176,364.42 589,623,315.84 -8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300,437.22 527,748,576.32 -7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252,493.62 398,808,856.81 -50.54
本期末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64,133,203.02 3,451,490,737.34 9.06
总资产 12,947,141,552.95 9,357,432,565.16 38.36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2024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1.88 -74.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1.86 -74.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3 16.00 减少 12.27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68 6.39 增加 0.29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下降 8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74.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较去年同期下降 83.60%,主要系:
(1)部分下游行业资本开支放缓、市场竞争加
剧及部分项目延期交付,导致公司收入和毛利下滑;
(2)OPEX 业务新建产能集
中投入使用,导致固定资产折旧加大;
(3)公司投资建设增加银行贷款和发行可
转债等导致财务费用增加。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份额,实施战略并购带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的增加。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 0.48 元/股,较去年同期下降 74.47%;稀释每股收
益 0.48 元/股,较去年同期下降 74.1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的发展道路,专注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关键
材料从生产、储存、输配到循环利用的全流程综合解决方案,以电子工艺设备和
生物制药设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为切入点,向前端拓展以电子气体为核心的气
体业务,向后端布局减排及资源再利用业务,实现产业链闭环。公司经过自主研
发,围绕下游行业对电子特种气体和化学品的使用需求,形成了六项底层核心技
术,即介质供应系统微污染控制技术、流体系统设计与模拟仿真技术、生命安全
保障与工艺监控技术、高纯材料合成与分离提纯技术、材料成分分析与痕量检测
技术以及关键工艺材料再生与循环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并购辽宁汉京半导
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京半导体”),新增取得两项核心技术,碳化硅加
工技术和火加工技术。
核心技术 来源 形成过程与报告期内变化
自成立以来,公司对流体、材料、机械之间的相容性进行理论研
究,逐渐掌握微污染物析出原理,同时在实践中积累客户在微污染
介质供应 控制方面的技术要点,在系统设计、材料选型、设备制造与安装、
自主
系统微污 检测等环节建立自有工艺及装备,形成体系化的微污染控制技术,
研发
染控制 并持续巩固和优化。应用上述核心技术,公司自产高纯供应设备于
证、推广应用新工艺路线并且不断提升核心零部件的国产化率。
自成立以来,公司运用流体相关理论,对气体、化学品在供应系统
流体系统 中的运动状况进行研究,通过建立计算机仿真模型,逐渐掌握输送
自主
设计与模 过程中能量变化、相态变化、阻力变化、温度变化等控制要点,研
研发
拟仿真 发出符合下游行业需求的流体系统方案。同时,公司在实践中通过
边界条件数据修正,进一步强化设计与仿真能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长期对气体、化学品危害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研
生命安全 究。结合自动化控制原理,公司于 2010 年起开始掌握气体、化学品
自主
保障与工 监控的软硬件平台的核心技术,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升级控制程序中
研发
艺监控 的安全互锁,巩固生命安全保障与工艺监控核心技术,提高产品的
安全防护能力。
核心技术 来源 形成过程与报告期内变化
自 2010 年开始,公司对化学反应的机理进行研究,逐渐掌握影响化
学反应速率及产率的因素,如物料晶体结构、反应温度等;同时,
公司通过膜分离、催化吸附、低温吸附等提纯方法的实验,积累气
先进材料 体中关键杂质去除的技术要点,并建立纯化数学模型,开发出关键
自主
合成与分 提纯系统。公司逐渐掌握合成与分离提纯技术,2017 年以来不断突
研发
离提纯 破一系列电子材料新产品的工艺开发和生产验证,为进一步开发更
先进电子材料累积了丰富的实验数据和计算仿真的数据基础。近年
来公司持续加大在电子先进材料领域的研发力度,重点开发半导体
前驱体产品制备和提纯技术,并于 2022 年底实现了产品突破。
自 2010 年开始,公司运用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理论,在实验室对污
染杂质的特性进行研究,逐渐掌握杂质辨别的关键因素,并利用色
材料成分
自主 谱分离柱等检测设备,建立分析测试方法。同时,公司在实验室采
分析与痕
研发 用标准样品进行反复验证,在实践中建立标准测试流程。运用上述
量检测
核心技术,公司于 2014 年建立完毕合肥分析实验室,并于当年投入
运行。
自 2015 年以来,公司通过对吸收、精馏、膜分离、吸附等三废净化
机理进行研究,掌握影响净化速率及经济性的因素,如设备结构、
关键工艺 填料类型等,并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提供工程化放大方案。公司已
自主
材料再生 于 2019 年成功开发针对氦气的回收循环系统,主要为光纤客户提供
研发
与循环 关键原材料保障。2021 年以来深入研究了泛半导体生产工艺里面多
种介质的回收,提纯以及再利用的技术方案以及应用论证,为下一
步的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自成立以来,汉京半导体的碳化硅(SiC)加工技术是突破国外技术
垄断、填补国内行业空白的关键。该技术涵盖了从高性能 SiC 陶瓷坯
体成型到超精密机械加工的全流程,攻克了 SiC 材料硬度高、脆性大、
碳化硅加 并购
加工难度极大的行业难题。通过自主研发的精密加工工艺,汉京半导
工技术 取得
体能够稳定生产用于扩散炉等设备的 SiC 管、舟具等关键耗材,其性
能指标已完全达到先进水平。此项技术的成熟,极大地提升了我国半
导体产业链的自主可控能力。
石英火加工技术是制造复杂形态、高精度石英零部件的核心工艺,直
接关系到最终产品的尺寸精度与表面质量。汉京半导体依托成熟的研
发体系,并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与老员工的核心作用,这些
火加工技 并购 拥有数十年行业积淀的员工,将其对石英材料特性与火焰特性的深刻
术 取得 理解,融入加工工艺优化中,实现了对火焰温度、气流及加工路径的
精准把控。这使得汉京半导体能够高效地将石英原材料加工成符合半
导体设备要求的复杂异形件,如石英舟、石英管等,并有效控制加工
过程中的杂质引入。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单位:元
费用化研发投入 328,393,935.14 349,284,528.76 -5.98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328,393,935.14 349,284,528.76 -5.9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加大相关研发投入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知识产权数量合计 56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07 项,实
用新型专利 339 项,外观专利 29 项,软件著作权 85 项。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46 55 192 107
实用新型专利 33 104 379 339
外观设计专利 5 8 29 29
软件著作权 33 33 85 85
合计 117 200 685 560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收购辽宁汉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京半
导体”)控制权,业务拓展至高纯石英材料零部件(石英管、石英舟、石英环等)
及碳化硅陶瓷材料零部件(碳化硅陶瓷舟、碳化硅陶瓷管及碳化硅陶瓷保温筒等)
领域。该类产品具有超高纯度、耐高温、低热膨胀及耐腐蚀等特性,是晶圆制造
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高耗零部件。汉京半导体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专注于
超高纯石英及碳化硅(SiC)陶瓷材料制造,其里达工厂配置了国内首条极高纯
石英生产线(对应 10 纳米以下先进制程)及国内首条半导体级碳化硅零部件生
产线。汉京半导体产品具有短周期更替的消耗属性,与公司 Gas Box 等模组件
形成互补,已进入东京电子、日立国际半导体等设备厂商及台积电、华虹集团等
晶圆厂供应链。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业务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342 号),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410,95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109.50 万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73.3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636.15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
容诚验字[2025]200Z0035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62,524.95 万元
(不含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及利息转出 3,269.00 万元),剩余募集资
金余额人民币 37,257.2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2,636.15
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415.03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
减:募投项目支出 46,572.82
减:补充流动资金 15,952.13
减:结项后节余资金及利息转出 3,269.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7,257.2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嘉定支行 09040301040126157 5,016.8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310066674013009434989 4,926.5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 346262000013000131364 135.2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1909802010666 14,599.1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31050136360009000431 12,573.4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 33050169460009111111 5.9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 1001297719006786821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沙溪支行 32250199733709596666 0.0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 0300616447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216110100100750095 -
合计 37,257.23
注:表中余额为“-”的银行账户为已销户账户。
公司 202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变动如下:
单位:股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
姓名 职务/类型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量 原因
風帆控股有限公
控股股东 50,789,260 50,789,260 0 /
司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
姓名 职务/类型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量 原因
YU DONGLEI 董事长、实际
(俞东雷) 控制人
CUI RONG(崔 董事、实际控
荣) 制人
股权激
史可成 董事、总经理 2,178,000 2,755,500 577,500 励;二级
市场减持
朱莎 职工董事 0 0 0 /
余显财 独立董事 0 0 0 /
程家茂 独立董事 0 0 0 /
刘越 独立董事 0 0 0 /
副总经理、财
ZHENG
务负责人;董
HONGLIANG 1,452,000 2,200,000 748,000 股权激励
事会秘书(离
(郑鸿亮)
任)
副总经理、董
胡伟 0 0 0 /
事会秘书
二级市场
黄勇(离任) 原董事 13,671,394 12,071,394 -1,600,000
减持
二级市场
周明峥(离任) 原监事会主席 12,671,394 11,071,394 -1,600,000
减持
潘俊勇(离任) 原监事 0 0 0 /
房妹(离任) 原职工监事 0 0 0 /
合计 / 80,762,048 78,887,548 -1,874,500 /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被取消。
注 2:2025 年 12 月 25 日,因工作重心调整,ZHENG HONGLIANG(郑鸿亮)辞任董
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胡伟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就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至 2027 年 5 月 23 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持股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质押/冻结股份数量
史可成 董事、总经理 2,755,500 1,059,816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
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一鸣 谭同举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