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2 证券简称:巴兰仕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 3 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47,329,6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47,329,6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47,329,6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7,329,6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7,329,6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7,329,6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7,936,6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事项,关联股东蔡喜林、上海晶佳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冯定兵、上海汇兰仕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回避股数
合计 29,393,000 股。关联股东张诗曼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股数 47,326,5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3,10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7,329,6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7,329,6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47,329,6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5 年年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包智渊、李金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