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已经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度公司整体盈利状况,扣除 2025 年前三季度已完成分红金额,为回报各位股
东,公司拟以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453,174,22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2,658,711.45 元,在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前述具体内容可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董事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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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总股本 453,174,2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全部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现金红利,并将于 2026 年 5 月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张松山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王加荣先生、王永先生承诺:“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价格亦
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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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丰泉路 139 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紫光
咨询电话:0533-2275366
传真电话:0533-227536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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