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信通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国振 联系电话:0755-83081312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鹏 联系电话:0755-8308131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原
计划有所滞后的情况,保荐机构
已督促信通电子应当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涉及延长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时间或者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
项目 工作内容
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非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
的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信通电
子持续关注2025年度业绩实现情
况,关注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变化
、所属行业市场变化、下游客户
需求变化以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
经营策略,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
施,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
相关经营风险,并依据相应的法
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有所滞后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应当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延长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间或者变更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督促上市
公司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12月22日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培训,
加深了公司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法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要求
的理解。
项目 工作内容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深圳
不适用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4.6.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不适用
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
不适用
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其他规定 不适用
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无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国振 张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