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持有的部分公司
股份合计 18,964,911 股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金
圆控股持有的上述被冻结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冻 解除冻
股东 股东或第一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起 冻结解
结股份数量 结执行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除日
(股) 人
一致行动人
西藏自
金圆 2026 年
是 18,964,911 8.18% 2.44% 4 月 17 萨市中
控股 5月8日
日 级人民
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金圆盛汇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曾用名“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盛汇”)所持股
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冻结股 累计被标记股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金圆控股 231,907,628 29.82% 0 0 0 0
金圆盛汇 4,074,048 0.52% 0 0 0 0
合计 235,981,676 30.35% 0 0 0 0
注:上表各单项数据占比直接加总与合计占比存在因四舍五入导致的尾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金圆控股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解除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亦未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化明细》。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