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为顺利推进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的董事会组成、候选人提名、任职资格等事
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任期
按照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三名,职工董事一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计算,任期三年。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的权利。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实行非独立董事
和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的原则,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提名人和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
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做出相关声
明。
以供其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公司不得将其
提交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
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
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限未满的;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
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
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4)项至第(6)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
包括与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的企业。
(1)《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5)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
的意见》的规定;
(6)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7)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
(8)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9)《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立董事候选人。
市公司独立董事。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须以书面方式提名董事候选人,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人履历表;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本地邮戳为准)。
(四)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
工作,以及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6370379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 369 号铜锣湾写字楼 36 楼
八、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江西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 提名日期
提名人联系方式
提名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被提名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曾用名(如适用)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个人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具有其他国家或地 是 ?
护照号码 区的居留权 否 ?
被提名候选人教育背景(不够可自行加行)
学习时间 学校 专业 学历及学位
被提名候选人工作经历(不够可自行加行)
工作期间 工作单位 职位
被提名候选人任职资格
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是 ? 否 ?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是 ? 否 ?
逾三年;
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是 ? 否 ?
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是 ? 否 ?
执行人;
是 ? 否 ?
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是 ? 否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人:(盖章/签名)
日期:
附件 2:
董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由提名人 提名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四、本人当选公司董事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履行董事职责。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XXXX,现提名 XXX 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江西省盐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
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
需说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否届满十二个月。
六、包括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七、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
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
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
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 XXX,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XXXX 提名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
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
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否届满 12 个月。
六、包括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
公司数量未超过 3 家;本人在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
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
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
验等三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
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附件 5:
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上市公司代
上市公司名称
码
一、个人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是否有其他国家/ 照 片
国籍
地区居留权
身份证号 护照号码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是否属会计专业 会计专业资格取 证书
人士 得时间 号码
本人专长 是否曾受处罚
在该公司担任独 担任独立董
是否为该公司在
立董事的起始日 事的境内上
任独立董事
期 市公司家数
二、社会关系
与本人关系 配偶 父亲 母亲 子女 兄弟姐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三、教育背景
学习期间 学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四、工作经历
工作期间 工作单位 职位 职业领域
五、专业培训
培训期间 培训单位 培训证明文件 培训内容
六、独立董事兼职情况
任职期间 公司名称 公司代码
七、其他专业资格职称
取得时间 资格名称 授予单位 证书号码
八、所获奖励
获奖日期 获奖名称 颁奖单位 证书号码
九、著作成就
著作成就名称 认可、发表或出版单位 取得、发表或出版时间
十、其他情况
益:
十一、承诺
本人(请以正楷体填写姓名)郑重声明,本履历表内容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保证
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
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履历表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本人是否适宜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
事。
签字:
时间:
填写说明:
独立董事应认真参阅本填写说明填写履历表各项内容,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
有不适用或者不存在的情况,请填写“不适用”或者“无”。
一、基本简况
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的具体项目,可填写多项。
如有应注明具体专长,如“法律专业人士,行业专家”等,有几项注明几项。
所纪律处分等,如无填“否”,如有应注明具体情况,如 XXXX 年 X 月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
利,XXXX 年 X 月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为 X 年,XXXX 年 X 月被 XX 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为 X 年,XXXX 年 X 月因
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XXXX 年 X 月被 XX 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XXXX 年 X 月被 XX 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XXXX 年 X 月被 XXX 认定为失信惩
戒对象等。
二、社会关系
分别填写。
事职务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其他社会关系可不填写。
三、教育背景
请从中学开始填写各项内容,逐一注明学习期间、就读学校或研究机构、专业、学历、学位。
四、工作经历
请填写最近十年工作经历,自开始工作起逐一按格式填至现在工作单位止,同一单位工作中
间岗位有变动者要分开填写。“职业领域”项请填写本人日常工作职责所处的学科领域,如:
法律、工商管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
五、专业培训
请填写对有助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培训,语言培训、为通过各种考试所接受的培训不要求填写。
六、独立董事兼职情况
请填写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情况。
七、其他专业资格职称
请填写取得的除会计专业资格外,目前仍有效的各种专业资格、职称情况。
八、所获奖励
请填写自大学毕业后所获取的各种奖励。
九、著作成就
请填写包括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的论文与著作,或者本人在其中起主要作用所取得的各种
工作成果。著作及成就众多者可选出最突出的前十项填写,尤其是对有助于担任独立董事的
相关成就。
十、其他情况
写“起步 XX 万元,每次参会 XX 万元” (仅作为举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XX 月)到终止年月(XXXX 年 XX 月)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