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1 16: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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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号》”)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核查方式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相关公告,并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内部宣传栏张贴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
月10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
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
议、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下列情形: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均为与
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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