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
董事王悦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悦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唐菂女士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唐
菂女士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
是否继续在上 在未履
原定任期 离任 具体职务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市公司及其控 行完毕
到期日 原因 (如适用)
股子公司任职 的公开
承诺
王悦 第 三届 董事会 公 司 股 东 2028 年 1 个 人 否 不适用 否,不存
独 立董 事、第 会 选 举 产 月 23 日 原因 在未 履
三 届董 事会审 生新任独 行完 毕
计 委员 会主任 立董事之 的公 开
委 员、 薪酬与 日 承诺(含
考 核委 员会主 增持 承
任 委员 、提名 诺)
委员会委员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悦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
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及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
相关规定,其辞职应当在公司增补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新的独立董事前,王悦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悦女
士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王悦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及
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职责。公司董事会对王悦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
过,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
唐菂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唐菂女士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为止。
唐菂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
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唐菂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不存在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
如唐菂女士成功当选独立董事,则同时接替王悦女士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其担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独立董事简历
唐菂女士,中国国籍,1991 年 5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副教授。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理研究员;
今,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唐菂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
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其有《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
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最近三年内,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