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 关于公司申请仲裁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8 21: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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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合明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全资
孙公司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
申请,请求Aidi Education Acquisition (Cayman) Limited(Cayman lslands)(以下
简称“爱迪教育”)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履行支付义务等。爱迪教育对公司向香
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的仲裁申请进行了答辩和反请求,并申请财产保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2024年5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
公司申请仲裁的公告》、《关于收到法院文书暨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
公告》。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送达的《部分最终裁决》,仲裁庭作出如
下裁决、命令及指示:
   (1)驳回爱迪教育的反请求。
   (2)爱迪教育应向公司支付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该人民币 4,000 万元本
金应按上述第 74 段所述(仲裁庭裁定,就人民币 4,000 万元本金,应按中国人
民银行贷款利率(PBOCLR)加 1%的商业利率计付单利等内容)计付单利。
   (3)双方当事人应按照上述第 77 段所述事项(仲裁庭指示双方当事人就公
司所请求的剩余人民币 8,000 万元之现值计算进行协商,并在可能情况下达成一
致。双方当事人应于本部分最终裁决作出之日起 14 日内向仲裁庭提交经一致同
意的现值金额,届时仲裁庭将就该金额作出进一步裁决。如双方当事人无法就人
民币 8,000 万元的现值达成一致,则双方应于上述 14 日期限内向仲裁庭提交各
自主张的现值金额,并简要说明存在分歧的理由。此后,仲裁庭将于进一步裁决
中确定该现值金额。)向仲裁庭提交意见。
  (4)爱迪教育应向公司支付律师费港币 15,200,000 元。自本裁决作出之日
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本金港币 15,200,000 元、年利率 8%计付单利。
  (5)截至本裁决作出之日,本次仲裁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费用及仲裁庭费
用应由爱迪教育承担。如截至本裁决作出之日,公司已代为支付任何香港国际仲
裁中心费用或仲裁庭费用,则公司有权要求爱迪教育予以偿还。任何应偿还公司
的前述款项,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应按年利率 8%计付单利。
  (6)仲裁庭保留对本仲裁其余所有争议事项的权利。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爱迪教育的反请求已
被仲裁庭驳回,关于公司的诉请仍有部分存在需要进一步裁决的事项,该事项需
以后续裁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部分最终裁决》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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