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ST 汇科 公告编号:2026-038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马德桃先生主持。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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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93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5,890,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6.655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0人,代表股份2,421,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37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0 人,代表股份 2,421,17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0 人,代
表股份 2,421,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79%。
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詹雅婧律师、张乐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107,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
反对1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弃权7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7,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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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77%。
公司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
职。
总表决情况:同意188,141,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93%;反对1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
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3%。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54,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0%;
反对197,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弃权6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3,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70%。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1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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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2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弃权7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7,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4%。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67,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9%;反
对191,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2%;弃权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51%。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喆、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马德桃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25,175,476股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詹雅婧律师、张乐瑶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