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审阅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等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
格。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为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包括公司(含子公司)
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认为
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响应国家共同
富裕伟大号召,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
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