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恒逸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董
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参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地统一员工、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文件的修订,符合《指
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修订后的《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遵循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
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文件的修订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且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需要,同意将本次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