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3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议案暨 2025 年度股东会
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增加的临时议案为《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除增加前
述临时议案外,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编号:2026-012)中列明的其他各项股东会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
度股东会。本次增加临时议案后,现将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本次新增的临时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7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钱炳炯提交的《杭州山科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提请增加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钱炳炯提请在公司
临时提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更好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水平,保障董事会决策的
效率与科学性,提请公司董事会补选谢军巧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
至《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提请增加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
出具日,钱炳炯持有公司股份 20,830,292 股,持股比例为 14.86%。本次提案人的股东身
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
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6 年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议案 9 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5)议案 10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数量为 1 名,故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月 14 日前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 seckdm@163.com,主题注明“山科智能 2025 年度股东会”
字样。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
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
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
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
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
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联系人:姚妙女
联系电话:0571-87203681
电子邮箱:seckdm@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 47 号山科智慧园
会议预计 1 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