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20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5 月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
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和斌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8 日
(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2026 年 4 月 27 日发出(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40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4,986,64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2561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 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88,557,23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0.367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40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429,41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8889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429,41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8889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4,857,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6%;
反对 8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弃权 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4,874,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
反对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16,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公司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4,574,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5%;
反对 36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弃权 4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16,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4,850,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7%;
反对 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弃权 47,2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93,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274,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8%;
反对 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弃权 53,3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87,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4,849,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5%;
反对 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弃权 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91,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 《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部分内容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4,811,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2%;
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弃权 8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54,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4,763,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
反对 1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 9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06,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52%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提案 5.00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
表决;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