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8 2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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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5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2,000,765.65 元,盈余
公积 44,400,109.49 元,资本公积 1,214,587,420.84 元。由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
本 三 分 之 一 , 公 司 拟 使 用 母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44,400,109.49 元 和 资 本 公 积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 2025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
弥补至零为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
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
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或向社会公告”的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
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
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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