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ST 中岩 公告编号:2026-036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8日下午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明俊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
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的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张赟先生主
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0人,代表股份591,827,83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6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5,100,93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6人,代表股份546,726,90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7人,代表股份18,101,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8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5人,代表股份18,094,14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8%。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853,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975%;反对2,5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31%;弃权4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2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3.5708%;反对2,5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39%;弃权469,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3%。
(二)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809,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899%;反对2,5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334%;弃权4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83,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3.3233%;反对2,5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81%;弃权454,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86%。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654,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4638%;反对 2,70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568%;弃权 4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28,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2.4687%;反对 2,70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349%;弃权 4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6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768,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831%;反对2,630,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445%;弃权4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4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3.0990%;反对2,630,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11%;弃权429,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99%。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767,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829%;反对2,545,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300%;弃权5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4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3.0941%;反对2,545,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98%;弃权515,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61%。
(六)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919,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86%;反对 2,50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231%;弃权 40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3,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3.9332%;反对 2,50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22%;弃权 404,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46%。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191,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167%;反对4,1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059%;弃权4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5,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4.3895%;反对4,1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87%;弃权458,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18%。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107,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025%;反对4,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034%;弃权5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3.9249%;反对4,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964%;弃权55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7%。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139,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079%;反对4,1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076%;弃权5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3,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4.1017%;反对4,1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329%;弃权500,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54%。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136,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074%;反对4,2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116%;弃权4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0,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4.0857%;反对4,2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660%;弃权479,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3%。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24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259%;反对4,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969%;弃权4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20,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4.6900%;反对4,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843%;弃权457,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57%。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
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全文已经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闵丹律师、陈艺律师见证本次股东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