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6-01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 2026
年 5 月 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52 人,代表股份 1,416,362,20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3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71,332,2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9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49 人,代表股份 145,029,9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3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51 人,代表股份 147,225,76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95,8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49 人,代表股份 145,029,96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9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7,301,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165,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3239%;弃权 2,69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01%。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6,054,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17,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9190%;弃权 3,06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2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2,194,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057,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27.3186%;弃权 3,94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1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对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1,821,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684,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27.4905%;弃权 4,06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3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569,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432,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28.1475%;弃权 4,3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6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2,565,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428,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27.4680%;弃权 3,3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0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2,387,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251,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20.8762%;弃权 3,23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3,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