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8 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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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6-01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星期五)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
中心10楼。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黄新民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根据会议签名册、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及资格证明、网络投票结果等材料,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9名,代表公司股份462,074,723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71.9655%。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经大会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的核对和统计,现场到会股东或代表共2人,代
表股数411,979,146股,占总股数的64.1634%。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127人,代表公司股份50,095,57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8021%。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26名,代表公
司股份数为7,470,3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635%;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126人,代表公司股份7,470,3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635%。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为: 同意 459,754,095 股, 占 出 席会 议股 东 有效 表决 权股份 的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49,7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355%;反对2,305,42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610%;弃权15,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5%。
   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为: 同意 459,667,795 股, 占出 席 会 议股 东有效 表决 权 股 份的
份的0.0200%,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63,4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803%;反对2,314,42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815%;弃权92,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7,186,3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791%;
反对2,306,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181%;弃权2,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8%,审议
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61,1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881%;反对2,306,42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744%;弃权2,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四)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7,089,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5815%;
反对2,3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256%;弃权92,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30%,审议
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64,0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883%;反对2,313,82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735%;弃权92,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2%。
  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贷款额度预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办理贷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为: 同意 455,689,998 股, 占 出 席会 议股 东 有效 表决 权股份 的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5,6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26%;反对6,371,725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934%;弃权13,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0%。
  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另外,现任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股东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就其各自
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亚强、马铭潇。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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