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料,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要求。
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何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公司股东会进行选举。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