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6-030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6 年 5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 149,999,828 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7 日和 2026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号:2026-029)。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075,036,993 股变更为 8,925,037,165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9,075,036,993 元变更为人民币 8,925,037,165 元。最
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
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
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
证明文件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于指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
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如下:
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