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 万邦达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8 19:18: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 3:00 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
街 1 号院非中心 22 号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
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飘扬先生主持,公司其余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55 人,代表股份
东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271,664,2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2.466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3 人,
代表股份 46,398,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545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4,276,8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89.3777%;反对 33,565,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10.5531%;弃权 220,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0.0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46,468,319 股,同
意 12,682,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2932%;反对 33,565,5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2331%;弃权 220,119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3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4,405,70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89.4182%;反对 33,566,1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10.5533%;弃权 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0.02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46,468,319 股,同
意 12,811,4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5704%;反对 33,566,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2344%;弃权 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7,489,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99.8197%;反对 47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0.1509%;弃权 9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46,468,319 股,同
意 45,894,8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58%;反对 479,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5%;弃权 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016%。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7,452,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99.8081%;反对 49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0.1570%;弃权 1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46,468,319 股,同
意 45,857,8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62%;反对 499,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5%;弃权 1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2393%。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及关联财务资
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7,489,8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99.8199%;反对 47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0.1509%;弃权 9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46,468,319 股,同
意 45,895,6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75%;反对 479,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5%;弃权 9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999%。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并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绩
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5,871,2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98.7150%;反对 48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46,468,319 股,同
意 45,871,2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150%;反对 48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40%;弃权 11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2509%。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7,453,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99.8085%;反对 50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0.1601%;弃权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46,468,319 股,同
意 45,859,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94%;反对 509,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56%;弃权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15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7,580,1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99.8483%;反对 4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0.1508%;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46,468,319 股,同
意 45,985,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19%;反对 479,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3%;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58%。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
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钱莉女士、李梦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
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邦达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